華夏智盈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華夏智盈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錄
重要提示1
一、本次發(fā)售基本情況4
二、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8
三、清算與交割11
四、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12
五、本次發(fā)售當事人或中介機構12
重要提示
1、華夏智盈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已獲中國證監(jiān)會2026年4月29日證監(jiān)許可[2026]1049號文準予注冊。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6個月持有期。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登記機構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5、本基金自2026年7月8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含)通過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公開發(fā)售,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參見本發(fā)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后續(xù)發(fā)布的相關公告,各銷售機構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以其各自規(guī)定為準。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過3個月,自基金份額開始發(fā)售之日起計算。本公司也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在募集期限內適當延長或縮短基金發(fā)售時間,并及時公告?;鸸芾砣丝珊侠碚{整發(fā)售期并公告。
6、本基金首次募集總規(guī)模上限為人民幣80億元(即確認的有效認購金額,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對上述規(guī)模限制進行控制。
7、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包括本公司的直銷機構和本公司指定的發(fā)售代理機構。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辦理本基金開戶、認購等業(yè)務的網點、日期、時間和程序等事項參照各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的具體規(guī)定。
8、投資者在首次認購本基金時,需按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的規(guī)定,提出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和銷售機構交易賬戶的申請。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一個投資者只能開立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已經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免予申請開立基金賬戶。
投資者應保證用于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礙。投資者已提交的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如已過有效期,請及時辦理相關更新手續(xù),以免影響認購。投資者在認購時還應遵守銷售機構有關反洗錢的相關要求,配合提供必要的客戶身份信息與資料。
9、本基金暫只設置一類基金份額,收取認申購費和贖回費,不收取銷售服務費。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且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發(fā)展需要,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為本基金增設新的基金份額類別。新的份額類別可設置不同的申購費、贖回費、銷售服務費等其他條件,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調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時公告。有關基金份額類別的具體規(guī)則等相關事項屆時將另行公告。
10、本基金認購以金額申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1.00元,認購價格為1.00元。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但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規(guī)則以及本基金發(fā)售規(guī)??刂品桨傅囊?guī)定,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或華夏財富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每次認購金額均不得低于1.00元,通過其他代銷機構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每次最低認購金額以各代銷機構的規(guī)定為準。具體業(yè)務辦理請遵循各銷售機構的相關規(guī)定。銷售機構可調整每次最低認購金額并進行公告。認購申請受理完成后,投資者不得撤銷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單一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比例達到或者超過50%,基金管理人有權全部或部分拒絕該投資者的認購申請,以確保其認購基金份額比例低于50%。
11、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銷售網點受理認購申請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銷售網點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是否成功應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投資者應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辦理認購業(yè)務的銷售網點查詢最終確認情況和有效認購份額。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不承擔對確認結果的通知義務,投資者本人應主動查詢認購申請的確認結果。
1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fā)售的有關事項和規(guī)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華夏智盈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產品資料概要及本公告將同時刊登在本公司網站。投資者如有疑問,可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及各發(fā)售代理機構客戶服務電話。
13、風險提示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根據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享受基金收益,同時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本基金投資中的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huán)境因素對證券市場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tǒng)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tǒng)性風險,由于基金份額持有人連續(xù)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積極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為對沖信用風險,本基金可能投資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資可能面臨流動性風險、償付風險以及價格波動風險等。本基金可投資存托憑證,基金凈值可能受到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價格波動影響,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的相關風險可能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基金的風險。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型基金。根據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已對本基金重新進行風險評級,風險評級行為不改變基金的實質性風險收益特征,但由于風險分類標準的變化,本基金的風險等級表述可能有相應變化,具體風險評級結果應以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本基金對于每份基金份額設定6個月最短持有期限,投資者認購/申購每份基金份額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購確認日起6個月內不辦理贖回或轉換轉出業(yè)務。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可能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不辦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側袋賬戶對應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和最終變現價格都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變現價格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本基金資產可投資于港股通機制下允許買賣的規(guī)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會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huán)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guī)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市場實行T+0回轉交易,且對個股不設漲跌幅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匯率風險(匯率波動可能對基金的投資收益造成損失)、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可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等。
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
本基金可投資于資產支持證券,可能面臨的風險包括流動性下降引起的風險、證券提前贖回風險、再投資風險和SPV違約風險等。具體內容詳見本基金招募說明書“風險揭示”章節(jié)。
本基金可以投資于其他公開募集的基金,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業(yè)績表現、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將影響到本基金的基金業(yè)績表現。
本基金可投資于股票期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等金融衍生品,可能面臨的風險包括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基差風險、保證金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
本基金可投資于資產支持證券,可能面臨的風險包括流動性風險、證券提前贖回風險、再投資風險和SPV違約風險等。具體內容詳見本基金招募說明書“風險揭示”章節(jié)。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規(guī)定的免責條款、第二十一部分規(guī)定的爭議處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yè)績表現?;鸸芾砣颂嵝淹顿Y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并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了解產品情況、聽取銷售機構適當性匹配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鹁唧w風險評級結果以銷售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14、本公司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fā)售安排做適當調整。本公司擁有對本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一、本次發(fā)售基本情況
(一)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華夏智盈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華夏智盈6個月持有混合
基金代碼:027544
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基金類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存續(xù)期限:不定期
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6個月持有期。
對于每份基金份額,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對認購份額而言)或該基金份額申購申請確認日(對申購份額而言)。
對于每份基金份額,持有期到期日指該基金份額持有期起始日6個月后的月度對應日。月度對應日,指某一個特定日期在后續(xù)月度中的對應日期,如該月無此對應日期或該對應日期為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能對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或轉換轉出申請;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到期日起(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或轉換轉出申請;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無法在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到期日按時開放辦理該基金份額的贖回業(yè)務的,該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到期日順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影響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但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6個月持有期,如果投資人多次認購/申購本基金,則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額的贖回開放的時間可能不同。申購和贖回的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二)基金份額的類別設置
本基金暫只設置一類基金份額,收取認申購費和贖回費,不收取銷售服務費。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且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發(fā)展需要,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為本基金增設新的基金份額類別。新的份額類別可設置不同的申購費、贖回費、銷售服務費等其他條件,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調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時公告。有關基金份額類別的具體規(guī)則等相關事項屆時將另行公告。
(三)募集規(guī)模上限及控制方案
本基金首次募集總規(guī)模上限為人民幣80億元(即確認的有效認購金額,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對上述規(guī)模限制進行控制。具體處理方式如下:
1、若募集期內本基金募集總規(guī)模不超過人民幣80億元,則投資者在募集期內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全部予以確認。
2、若募集期內任一基金份額發(fā)售日(含募集首日)業(yè)務辦理時間結束后,本基金募集總規(guī)模超過人民幣80億元,則該日為本基金最后認購日(即募集期末日),本基金自募集期末日的次日起不再接受投資者認購申請,本基金管理人將對募集期末日之前的有效認購申請全部予以確認,對募集期末日的有效認購申請采用“末日比例確認”的原則給予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不含募集期間利息)將在募集期結束后退還給投資者。
3、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的計算方法(公式中金額均不含募集期間利息):
募集期末日有效認購申請確認比例=(80億元-募集期末日之前有效認購申請金額)/募集期末日有效認購申請金額
投資者在募集期末日有效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投資者在募集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募集期末日有效認購申請確認比例
投資者募集期內需交納的認購費按照單筆有效認購申請確認金額對應的費率計算,投資者在募集期末日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最低認購金額限制?;鸱蓊~銷售機構受理認購申請并不表示對該申請是否成功的確認,而僅代表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是否成功應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投資者應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辦理認購業(yè)務的銷售網點查詢最終確認情況和有效認購份額?;鸸芾砣思按N機構不承擔對確認結果的通知義務,投資者本人應主動查詢認購申請的確認結果。
本基金的有效認購申請資金在募集期內所產生的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投資者認購所得份額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基金管理人可對募集規(guī)模相關事項進行調整,具體詳見屆時發(fā)布的相關公告。
(四)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發(fā)售價格
本基金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1.00元人民幣,認購價格為1.00元人民幣。
(五)發(fā)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六)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為本公司直銷機構和本公司指定的發(fā)售代理機構。本公司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具體發(fā)售機構名單見本發(fā)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七)發(fā)售時間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限不超過3個月,自基金份額開始發(fā)售之日起計算。
本基金自2026年7月8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含)進行發(fā)售,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參見本公告及基金管理人發(fā)布的相關公告,各銷售機構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以其各自規(guī)定為準。如果在此發(fā)售期間未達到本基金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基金備案條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內繼續(xù)銷售,直到達到基金備案條件。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據認購的情況在募集期內適當延長或縮短募集時間,并及時公告。另外,如遇突發(fā)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適當調整。基金管理人可合理調整發(fā)售期并公告。
(八)發(fā)售方式
1、本基金認購以金額申請。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時,需按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方式全額交付認購款項。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但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規(guī)則以及本基金發(fā)售規(guī)??刂品桨傅囊?guī)定,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或華夏財富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每次認購金額均不得低于1.00元,通過其他代銷機構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每次最低認購金額以各代銷機構的規(guī)定為準。具體業(yè)務辦理請遵循各銷售機構的相關規(guī)定。銷售機構可調整每次最低認購金額并進行公告。認購申請受理完成后,投資者不得撤銷。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單一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比例達到或者超過50%,基金管理人有權全部或部分拒絕該投資者的認購申請,以確保其認購基金份額比例低于50%。
2、投資者在首次認購本基金時,如尚未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需按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的規(guī)定,提出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和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交易賬戶的申請。開戶和認購申請可同時辦理,一次性完成,但認購申請的確認須以開戶確認成功為前提條件。已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在原開戶機構的網點購買本基金時不需再次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在新的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網點購買本基金時,可辦理增開交易賬戶業(yè)務。
(九)認購費用
1、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或華夏財富(基金管理人銷售子公司)認購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通過其他代銷機構在認購基金份額時需交納前端認購費,具體如下:
認購金額(含認購費) 前端認購費率
認購金額<1000萬元 0.50%
認購金額≥1000萬元 1000元/筆
2、本基金認購費由認購人承擔,認購費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結算等募集期間發(fā)生的各項費用。
3、投資者重復認購時,需按單筆認購金額對應的費率分別計算認購費用。
(十)募集資金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十一)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初始面值為1.00元。
1、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1)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前端認購費率)
前端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1.00元
(2)認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前端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前端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1.00元
2、認購份額的計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例:某投資者在其他代銷機構(非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或華夏財富)投資3,000,000.00元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假設這3,000,000.00元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為460.00元,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3,000,000.00/(1+0.50%)=2,985,074.63元
前端認購費用=3,000,000.00-2,985,074.63=14,925.37元
認購份額=(2,985,074.63+460.00)/1.00=2,985,534.63份
即投資者在其他代銷機構(非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或華夏財富)投資3,000,000.00元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加上募集期間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2,985,534.63份基金份額。
二、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直銷機構業(yè)務辦理程序
1、業(yè)務辦理時間
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資理財中心業(yè)務辦理時間為:基金發(fā)售日的8: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不受理)。
2、投資者在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資理財中心開戶要求
(1)個人投資者請?zhí)峁┫铝匈Y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戶口本、警官證、文職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胞證、護照等)原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提供雙方當事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委托人簽名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②本人的銀行卡或儲蓄存折。
③填妥的《開戶申請單(個人)》。
④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
⑤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資理財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2)機構投資者請?zhí)峁┫铝匈Y料:
①填妥的加蓋單位公章的《開戶申請表(機構)》。
②營業(yè)執(zhí)照或注冊登記證書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稅務登記證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③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件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④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銀行出具的該機構投資者在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開戶證明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⑤基金業(yè)務授權委托書(本公司標準文本,須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章)。
⑥被授權人(即業(yè)務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⑦《印鑒卡》(一式三份)。
⑧開通傳真交易的需要簽署《傳真交易協議》(一式兩份)。
⑨《機構投資者調查問卷》(業(yè)務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⑩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資理財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3、投資者在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資理財中心辦理認購業(yè)務
(1)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業(yè)務請?zhí)峁┤缦沦Y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②投資者的付款憑證,包括刷卡憑條、匯款或存款憑證。
③填妥的《認購單》。
④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資理財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2)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業(yè)務請?zhí)峁┤缦沦Y料:
①業(yè)務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②匯款憑證。
③填妥并加蓋印鑒章的《認購單》。
④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資理財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4、本公司直銷資金劃轉賬戶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需在募集期內,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下列本公司任一直銷資金專戶:
(1)興業(yè)銀行賬戶
戶名: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326660100100373856
開戶銀行名稱:興業(yè)銀行北京分行營業(yè)部
(2)交通銀行賬戶
戶名: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資金專戶
賬號:110060149018000349649
開戶銀行名稱:交通銀行北京分行營業(yè)部
(3)中國建設銀行賬戶
戶名: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資金專戶
賬號:11001046500056001600
開戶銀行名稱: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復興支行
(4)中國工商銀行賬戶
戶名: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資金專戶
賬號:0200250119000000892
開戶銀行名稱: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復興門支行
(5)招商銀行賬戶
戶名: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資金專戶
賬號:866589001110001
開戶銀行名稱:招商銀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6)中國銀行賬戶
戶名: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660074740743
開戶銀行名稱:中國銀行廣州越秀支行營業(yè)部
5、注意事項
(1)通過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資理財中心辦理業(yè)務的,若投資者的認購資金在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未到達本公司指定的直銷資金專戶,則當日提交的認購申請作廢,投資者需重新提交認購申請并確保資金在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到達本公司指定的直銷資金專戶。在本基金發(fā)行截止日的截止時間之前,若投資者的認購資金未到達本公司指定賬戶,則投資者提交的認購申請將可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2)已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次開立基金賬戶,但辦理業(yè)務時需提供基金賬號和相關證件。
(3)具體業(yè)務辦理規(guī)則和程序以本公司直銷機構的規(guī)定為準,投資者填寫的資料需真實、準確,否則由此引發(fā)的錯誤和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二)投資者在代銷機構的開戶與認購程序、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以各代銷機構的規(guī)定為準。
三、清算與交割
本基金認購業(yè)務的清算交收由登記機構完成。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
(一)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二)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鹉技陂g的信息披露費、驗資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三)若投資者的認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確認為無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將無效申請部分對應的認購款項退還給投資者。
(四)投資者應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辦理認購業(yè)務的銷售網點查詢最終確認情況和有效認購份額?;鸸芾砣瞬怀袚鷮Υ_認結果的通知義務,投資者本人應主動查詢認購申請的確認結果。
四、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guī)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fā)售,并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xù)并取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鸸芾砣嗽谑盏街袊C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交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五、本次發(fā)售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qū)安慶大街甲3號院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辰西路6號院北辰中心C座5層
法定代表人:鄒迎光
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
傳真:010-63136700
聯系人:邱曦
網址:www.ChinaAMC.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繆建民
電話:4006195555
傳真:0755-83195201
資產托管部信息披露負責人:張姍
網址:www.cmbchina.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55
(三)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qū)安慶大街甲3號院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辰西路6號院北辰中心C座5層
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
傳真:010-63136700
聯系人:張德根
網址:www.ChinaAMC.com
募集期間,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廣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設在北京的投資理財中心進行本基金的認購。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1層(100033)
電話:010-88087226
傳真:010-88066028
(2)北京西三環(huán)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北三環(huán)西路99號西海國際中心1號樓一層107-108A(100089)
電話:010-82523198
傳真:010-82523196
(3)北京望京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望京宏泰東街綠地中國錦103(100102)
電話:010-64709882
傳真:010-64702330
(4)北京朝陽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朝陽門兆泰國際AB座2層(100020)
電話:010-64185185
傳真:010-64185180
(5)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陸家嘴環(huán)路1318號1902室(200120)
電話:021-50820661
傳真:021-50820867
(6)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蓮花街道福新社區(qū)福田區(qū)福中三路與鵬程一路交匯處西南廣電金融中心40A(518000)
電話:0755-82033033
傳真:0755-82031949
(7)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樓區(qū)漢中路2號金陵飯店亞太商務樓30層AD2區(qū)(210005)
電話:025-84733916
傳真:025-84733928
(8)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qū)萬象城2幢2701室-01(310020)
電話:0571-89716606
傳真:0571-89716610
(9)廣州分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西路5號5901房自編A單元(510623)
電話:020-38460001
傳真:020-38067182
(10)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qū)交子大道177號中海國際中心B座1棟1單元14層1406-1407號(610000)
電話:028-65730073
傳真:028-86725412
2、代銷機構
名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繆建民
電話:0755-83198888
傳真:0755-83195109
聯系人:季平偉
網址:www.cmbchina.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55
代銷機構具體業(yè)務辦理狀況遵循其各自規(guī)定執(zhí)行。。
3、本公司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鸱蓊~發(fā)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各銷售機構具體業(yè)務辦理情況以其各自規(guī)定為準。投資者可在本基金發(fā)售期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發(fā)售機構信息。
(四)登記機構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qū)安慶大街甲3號院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辰西路6號院北辰中心C座5層
法定代表人:鄒迎光
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
傳真:010-63136700
聯系人:朱威
(五)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負責人:廖海
經辦律師:劉佳、黃麗華
電話:(021)51150298
傳真:(021)51150398
聯系人:劉佳
(六)會計師事務所
本公司聘請的法定驗資機構為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01-1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
法定代表人:毛鞍寧
聯系電話:010-58153000
傳真:010-85188298
聯系人:蔣燕華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四日

華夏智盈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