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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豐亞洲多元資產高入息基金招募說明書
2025-10-09 文字大小 【 】 【打印
            
除了不同的收益分配宣布/支付頻率外,派息份額可提供以下的收益分配計算方法,并附帶
相關的標記后綴。
后綴計算方法
為作說明用途,下文以A類份計算收益分配的一般方法載于下文。管理人可酌情決定隨
額顯示可能具有的各個收益分時更改或修改任何計算方法。
配頻率。
歸屬于該份額類別的絕大部分投資收益(扣除費用和開支*及不適用
扣除預扣稅)擬將宣布為收益分配。
例子:
AD類
AS類
AQ類
AM類
“1”歸屬于該份額類別的絕大部分投資收益(未扣除費用和開支*
及扣除預扣稅)擬將宣布為收益分配。
例子:
投資者應注意,費用和開支*將于資本中扣除。因此,這些
AD1類
份額類別可被視為實際上分配資本收益(如有)和歸屬于這些
份額的資本。分配資本相當于提取投資者部分初始投資款項
AS1類
或歸屬于該初始投資的任何資本收益,并可能導致相關類別
的份額凈值(或經(jīng)調整的份額凈值)即時減少(繼而使相關類別AQ1類
的申購價/贖回價即時減少)。
AM1類
該份額類別擬將根據(jù)歸屬于其的相關子基金的相關投資組“2”
合的預估年化收益率宣布收益分配。
例子:
管理人將至少每半年審閱預估年化收益率。然而,管理人
AD2類
可酌情決定隨時調整分配率,以反映子基金的投資組合的
預估年化收益率的變更。
AS2類
AQ2類投資者應注意,此收益分配政策將在未扣除費用和開支*的
情況下支付收益分配,并可能在未扣除預扣稅的情況下支
AM2類
付收益分配。子基金的相關投資組合的預估收益率不一定
會相等于份額類別所獲得的收入,并可能導致分配已變現(xiàn)
和未變現(xiàn)資本收益(如有)以及歸屬于這些份額的資本。分配
資本相當于提取投資者部分初始投資款項或歸屬于該初始
投資的任何資本收益。
這些收益分配可能導致相關類別的份額凈值(或經(jīng)調整份額
凈值)即時減少(繼而使相關類別的申購價/贖回價即時減
少)。
“3”此類份額類別將僅由提供貨幣對沖份額類別的子基金提供。
請參閱“貨幣對沖份額類別”一節(jié)以了解更多有關貨幣對沖
為作說明用途,以下類別為澳
份額類別的信息。
元投資組合貨幣對沖份額類別
份額類別擬將根據(jù)以下各項宣布收益分配:(i)歸屬于份額類
例子:
別的相關子基金的相關投資組合的預估年化收益率和(ii)預
估利差(可以是正數(shù)或負數(shù)),利差是根據(jù)子基金的基礎貨幣
AD3H類-澳元
和份額類別的類別貨幣之間的利率差額所得。負利率差額將
導致收益分配的減少和可能導致不支付收益分配。AS3H類-澳元
管理人將至少每半年審閱預估年化收益率。然而,管理人AQ3H類-澳元
可酌情決定隨時調整分配率,以反映子基金的投資組合的
AM3H類-澳元預估年化收益率的變更。
投資者應注意,此收益分配政策將在未扣除費用和開支*的
情況下支付收益分配,并可能在未扣除預扣稅的情況下支
付收益分配。子基金的相關投資組合的預估收益率不一定
會相等于份額類別所獲得的收入,而預估利差并不代表份
額類別所獲得的收入。因此,這可能導致分配資本收益(如
有)和可能導致分配歸屬于這些份額的資本。因此,申購價/
贖回價可能被削減,以及可能削弱申購價/贖回價的未來增
值潛力。分配資本相當于提取投資者部分初始投資款項或
歸屬于該初始投資的任何資本收益。
這些收益分配可能導致相關類別的份額凈值(或經(jīng)調整份額
凈值)即時減少(繼而使相關類別的申購價/贖回價即時減
少)。
此類份額類別擬僅供其“本地貨幣”(即投資者日常使用的
主要貨幣)與份額類別的類別貨幣相同的投資者認購/申購。
這些份額類別可通過若干銷售機構認購/申購,并僅供符合
管理人決定的資格條件的若干投資者認購/申購。
*“費用和開支”指“收費和開支”一節(jié)內“經(jīng)常性開支”分節(jié)所述的費用和開支。
份額持有人應注意,就標記后綴“1”、“2”和“3”而言,收益分配可從收入和/或資本收
益和/或資本中做出。因此,收益分配可能影響其稅務狀況,因此投資者應就投資于不同的
份額類別尋求合適的稅務意見。投資者應注意,從資本中支付收益分配即代表歸還或提取投
資者的部分初始投資款項或歸屬于該初始投資的任何資本收益。投資者應注意有關收益分配
所帶來的影響,并注意標題為“一般風險”一節(jié)中所披露的相關風險。這些類別最近12個月
最近一期收益分配的構成(即從(i)可供分配凈收入和(ii)資本中支付的款項相對值)(如有)信息
3
??上蚬芾砣怂魅?,并載于網(wǎng)站https://www.assetmanagement.hsbc.com.hk/
盡管上文所述,但管理人可不時就任何子基金的任何份額類別決定收益分配金額和收益分配
周期,并通知受托人。管理人也有絕對酌情權決定在任何收益分配周期不做出收益分配,也
不保證做出固定的收益分配。與收益分配支付有關的匯款的費用和其他開支與稅項,將由相
關投資者承擔。有關詳情請參閱“稅務”一節(jié)中“向份額持有人支付”分節(jié)。
支付收益分配將通常在宣布日期后七個交易日內作出。
就份額類別宣布的收益分配(如有)應按照相關份額類別的份額持有人于權益登記日(由管理人
就有關收益分配確定)持有的份額數(shù)目的比例,在這些份額持有人之間進行分配。為免生疑
問,只有于該權益登記日名列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份額持有人方有權獲得所宣布的收益分配。
任何收益分配將只以相關份額類別的類別貨幣支付。
一般而言,所有的收益分配將以現(xiàn)金支付,并且份額持有人無權選擇將收益分配自動再投資
于子基金。根據(jù)“份額轉換”一節(jié),不希望再收取收益分配的份額持有人可以考慮將其份額
轉換至其他類別,例如相同子基金的資本累積類別?;蛘?,若份額持有人能夠滿足運作要
求,管理人可為某一類別提供將收益分配自動再投資的選擇。
倘若收益分配政策有所更改,將須事先尋求香港證監(jiān)會的批準(如需要),且至少提前一個月
向受影響的投資者發(fā)出書面通知。
派付份額
派付份額支付的金額并非根據(jù)子基金的投資收益或預估收益率計算,而是采用下文進一步載
明的其他標準確定支付金額。
派付份額可提供以下宣布/支付頻率,并以下列后綴標記:
每年每半年每季每月
后綴“D” “S” “Q” “M”
A類例子AD AS AQ AM</p>派付份額可能以固定或靈活的派付標準發(fā)售,將以后綴“-FIX#”(#如為數(shù)字,表示預設固
定年化比率;#如為字母,表示預設固定年化比率于管理人的網(wǎng)站及產品資料概要中披露);
或“-FLX”表示。投資者應參閱以下“固定派付份額”和“靈活派付份額”,以進一步了
解詳情。
3請注意此網(wǎng)站并未經(jīng)香港證監(jiān)會審閱。
固定派付份額
子基金可發(fā)售進行固定派付的份額。投資者應注意:
?固定派付份額按其資產凈值或經(jīng)調整資產凈值的預設固定年化比率以預設頻率進行派付。
在正常情況下,比率及頻率為預設的,并不受限于管理人持續(xù)的酌情決定權。倘若管理
人決定調整派付比率,受影響的投資者將收到至少一個月的事先書面通知。每次派付的
金額以預設固定年化比率乘以相關交易日的資產凈值或經(jīng)調整資產凈值除以每年預設派
付次數(shù)計算。投資于固定派付份額并非是儲蓄賬戶或支付定息投資的替代選擇。預設固
定年化比率并不能反映有關子基金的實際或預期收益或表現(xiàn)。
?因此,固定派付份額預期將從資本收益和/或資本中進行支付,并可能長期或持續(xù)以該等
方式支付。從資本中支付代表提取投資者初始投資款項。這可能導致份額凈值即時減少
及投資者初始投資款項在長期內受到嚴重侵蝕,尤其在不利的市場情況下,這亦將限制
相關子基金的未來資本增長,以及未來回報價值可能減少。長遠來看,投資者初始投資
款項可能幾乎或甚至完全被耗盡。
?固定派付份額不分配固定金額,當相關固定派付類別的資產凈值為高時,不變的派付比
率會導致較高的絕對派付金額,當相關固定派付類別的資產凈值為低時,則將導致較低
的絕對派付金額。
?正數(shù)派付并不意味有正回報。即使子基金未能獲取收益且遭受資本損失,仍會進行派付。
這將導致份額類別價值的下跌速度比沒有作出固定派付的情況下更快。然而,派付僅會
在子基金的交易日公布。如果預定派付日期為預期之外的子基金的非交易日(根據(jù)“暫停
計算資產凈值”一節(jié)的規(guī)定暫停計算資產凈值),則該等派付將被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
下表列示了說明性的示例類別并說明如何確定相應的派付金額:
后綴頻率派付金額
為作說明用途,下文以A類所示的設定水平僅供參考,并可能設
份額顯示可能具有的各個定其他金額
派付頻率。
“5”該類別以年化基準定期從宣布日資產
凈值或經(jīng)調整資產凈值(扣除已支付的
例子:
金額)中派付5%。
AD類-FIX5每年
將年化比率除以周期數(shù)目,即可得出
定期比率。
AS類-FIX5每半年
例如:就每月派付的類別而言,金額
AQ類-FIX5每季
將為5%/12=0.417%
AM類-FIX5每月
該類別以年化基準定期從宣布日資產“7”
凈值或經(jīng)調整資產凈值(扣除已支付的
例子:
金額)中派付7%。
AD類-FIX7每年
將年化比率除以周期數(shù)目,即可得出
定期比率。
AS類-FIX7每半年
例如:就每月派付的類別而言,金額
AQ類-FIX7每季
將為7%/12=0.583%
AM類-FIX7每月
“9”該類別以年化基準定期從宣布日資產
凈值或經(jīng)調整資產凈值(扣除已支付的
為作說明用途,以下類別
金額)中派付9%。
為澳元投資組合貨幣對沖
份額類別將年化比率除以周期數(shù)目,即可得出
定期比率。
例子:
例如:就每月派付的類別而言,金額
AD類-FIX9H-澳元每年
將為9%/12=0.75%
AS類-FIX9H-澳元每半年
AQ類-FIX9H-澳元每季度
AM類-FIX9H-澳元每月
該類別定期派付每份額固定派付比
率,派付比率將于相關子基金的網(wǎng)站
https://www.assetmanagement.hsbc.com.
4“A” hk/及產品資料概要中披露。每份額
固定派付比率將以年化基準以宣布日
例子:
資產凈值或經(jīng)調整資產凈值(扣除已支
付的金額)的比率表示。
AD類-FIXA每年
將年化比率除以周期數(shù)目,即可得出
AS類-FIXA每半年
定期比率。
AQ類-FIXA每季度
例如:如年化比率為5%,就每月派付
AM類-FIXA每月的類別而言,金額將為5%/12=0.417%
靈活派付份額
子基金可發(fā)售進行靈活派付的份額。該等份額通過以下列示的計算方法確定派付金額:
4請注意此網(wǎng)站并未經(jīng)香港證監(jiān)會審閱。
示例類別計算方法
計算派付金額的一般方法載于下文。管理人可酌情決定隨
時更改或修改任何計算方法。
為作說明用途,以下示例類該份額類別將參考以下各項宣布派付:(i)歸屬于份額類別的
別為A類份額相關子基金有關投資組合的長期預期收益及凈資本收益(已
變現(xiàn)及未變現(xiàn))(“預期回報”);及(ii)(僅就貨幣對沖份額類
AD類-FLX
別而言)預估利差(可能是正數(shù)或負數(shù)),利差是根據(jù)子基金的
基礎貨幣和份額類別的類別貨幣之間的利率差額得出。負利
AS類-FLX
差將導致派付數(shù)額減少并可能不進行派付。
AQ類-FLX
管理人將至少每年審閱派付比率。然而,管理人可酌情決定
隨時調整派付比率,以反映預期回報的變化。AM類-FLX
派付可在未扣除費用和開支*及在未扣除稅項的情況下作為作說明用途,以下示例類
出。別為澳元投資組合貨幣對沖
類別
重要資料:
AD類-FLXH-澳元
該份額類別有意從凈資本收益(已變現(xiàn)及未變現(xiàn))中進行派
付。此外,該份額類別將通過以下方式從資本中(或實際上AS類-FLXH-澳元
從資本中)進行支付:
AQ類-FLXH-澳元
i費用、開支和稅項從資本扣除;
AM類-FLXH-澳元
ii短期至中期市場周期導致表現(xiàn)暫時低于預期回報(此處
為長期預測)。就此而言,如果投資者的投資期短于預
期回報期,則可能導致其在該等期間變現(xiàn)其投資,因而
導致其投資的價格回報同時受到(a)回報低于預期回報及
(b)因(i)和(ii)項產生的資本減損的影響;及
iii實際長期表現(xiàn)低于預期回報。
因此,該份額類別可能長期或持續(xù)從資本中作出派付。從資
本中支付代表提取投資者初始投資款項。這可能導致投資者
初始投資款項在長期內受到嚴重減損。長遠來看,投資者
初始投資款項可能幾乎或甚至完全被耗盡。
這些份額類別僅通過若干銷售機構認購/申購,并僅供符合
管理人決定的資格條件的若干投資者認購/申購。
*“費用和開支”指“收費和開支”一節(jié)內“經(jīng)常性開支”分節(jié)所述的費用和開支。
盡管有前述規(guī)定,管理人可向受托人發(fā)出通知,不時確定任何子基金任何靈活派付份額的派
付金額及派付周期。管理人亦有絕對酌情權決定在任何派付周期不進行派付,不保證作出固
定的派付。
派付
份額持有人應注意,派付份額預期將從資本收益和/或資本中進行派付。因此,派付可能影
響份額持有人的稅務狀況,故投資者應就投資于不同份額類別尋求適當?shù)亩悇找庖?,投資者
應注意,從資本中作出派付代表提取投資者部分初始投資款項或歸屬于該初始投資的任何資
本收益。投資者應注意該等派付的影響并留意“一般風險”一節(jié)中所披露的相關風險。過去
12個月該等類別的最近一期派付的構成(即從(i)可供分配凈收入及(ii)資本中支付的款項相對
5
。值)(如有)可向管理人索取,并載于網(wǎng)站https://www.assetmanagement.hsbc.com.hk/
派付金額將于有關子基金各固定派付份額的交易日定期宣布。宣布日亦為除權日,即本日申
購的份額將不會獲得即將作出的派付。截至本基金說明書公布之日,宣布日通常為每月、每
季、每半年、每年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期日歷年的確切日期載于網(wǎng)站
6
。如果預定派付日期為預期之外的子基金的非交易https://www.assetmanagement.hsbc.com.hk/
日(根據(jù)“暫停計算資產凈值”一節(jié)的規(guī)定暫停計算資產凈值),則該等派付將被順延至下一
個交易日。
就份額類別宣布的派付(如有)應按照相關份額類別的份額持有人在權益登記日(即宣布日前的
營業(yè)日)持有的份額數(shù)目的比例,在該等份額持有人之間進行。派付(如有)將僅以相關份額類
別的類別貨幣支付。
所有的派付將以現(xiàn)金支付,并且份額持有人無權選擇將派付自動重新投資于子基金。根據(jù)
“份額轉換”一節(jié),不再希望收取派付款項的份額持有人可以考慮將其份額轉換至其他類
別,例如相同或不同子基金的資本累積類別。
與派付有關的匯款的費用和其他開支與稅項,將由相關投資者承擔。有關詳情請參閱“稅
務”一節(jié)中“向份額持有人支付”分節(jié)。
派付將通常在宣布日后七個交易日內作出。
倘若派付政策有所更改,將須事先尋求香港證監(jiān)會的批準(如需要),且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受
影響的投資者發(fā)出事先書面通知。
合并派付類別份額
如果派付類別的申購價/贖回價低于以其類別貨幣計價的初始認購價/申購價的50%,而管理
人認為合并符合相關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管理人可在受托人同意的情況下決定合并該
等份額,即將若干數(shù)目的份額合并為一個具有同等價值的份額。
這將導致投資者持有的份額數(shù)目減少,以及在對決議進行表決時,份額持有人將擁有較少的
可表決數(shù)。投資者應參閱“份額持有人大會和表決權”一節(jié),以進一步了解有關表決的詳
情。
在進行任何份額合并前,將至少提前一個月向份額持有人發(fā)出事先書面通知。
5請注意此網(wǎng)站并未經(jīng)香港證監(jiān)會審閱。
6請注意此網(wǎng)站并未經(jīng)香港證監(jiān)會審閱。
類別貨幣
各類別將具有一種類別貨幣,可能與子基金的基礎貨幣有所不同。就非貨幣對沖份額類別(見
下文)而言,計價貨幣將用連字符號“-”和貨幣縮寫作為標記,將加在表示類別屬于累積份
額、派息份額或派付份額的后綴之后。
例子:
AC類-美元
AD類-港元
AM1類-英鎊
AQ2類-歐元
AM類-FLX-澳元
AM類-FIX7-加元
貨幣對沖份額類別
在各子基金內,個別的投資組合貨幣對沖份額類別或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可予發(fā)行。兩類
貨幣對沖份額類別均旨在將份額類別的類別貨幣與相關子基金的基礎貨幣之間的匯率波動影
響降至最低。
子基金是否會提供投資組合貨幣對沖份額類別或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視子基金的相關資
產的潛在貨幣風險和目標而定(如下文所述)。投資者應注意,由管理人(或管理人可能不時委
任的這些第三方)管理貨幣對沖份額類別獨立于投資顧問尋求在子基金層面執(zhí)行以管理各子
基金內的貨幣風險的各種策略。
貨幣匯率的變動可對投資回報產生重大影響,而投資者應確保其完全了解投資于投資組合貨
幣對沖份額類別或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與投資于這些既非投資組合貨幣對沖份額類別也非
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的份額類別之間的差異。
并不建議其本地貨幣有別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的類別貨幣的投資者投資于貨幣對沖份額類
別。如果投資者選擇將其本地貨幣兌換成貨幣對沖份額類別的類別貨幣,隨后投資于該貨幣
對沖份額類別,則投資者應知悉,他們有可能因貨幣對沖份額類別的類別貨幣與本地貨幣之
間匯率波動而承受更高的貨幣風險,并且可能遭受重大損失。
不保證或擔保管理人(或管理人可能不時委任的第三方)將能夠隨時或完全成功地就貨幣對沖
份額類別實施被動式貨幣對沖。此外,投資者應注意,有可能因不能控制的因素,例如投資
者交易活動、類別的申購價/贖回價的波動和/或貨幣波動而導致出現(xiàn)貨幣對沖份額類別對沖
不足或過度對沖的情況。
貨幣對沖所產生的交易成本和盈虧,應計入和于相關貨幣對沖份額類別的申購價/贖回價中
反映。貨幣對沖份額類別進行對沖時將不考慮對沖目標貨幣是否正貶值或升值。
投資者應參閱“對沖風險”一節(jié)。
投資組合貨幣對沖份額類別和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按下文所述識別:
投資組合貨幣對沖份額類別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
后綴為“H”之后加上子基金的基礎貨幣所后綴為“O”之后加上子基金的基礎貨幣所
對沖的貨幣的國際標準縮寫。對沖的貨幣的國際標準縮寫。
例子:ACH類-歐元例子:ACO類-歐元
指A類、資本累積、歐元投資組合貨幣對沖指A類、資本累積、歐元基礎貨幣對沖份額
份額類別。類別。
認購/申購和贖回僅以投資組合貨幣對沖份額類別或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的類別貨幣進行
結算。
投資組合貨幣對沖份額類別
子基金在以下情況提供投資組合貨幣對沖份額類別:
i)如果相關投資組合將包括全部或幾乎全部以子基金的基礎貨幣計價的資產和/或相關資
產組合與子基金的基礎貨幣對沖(完全或幾乎完全對沖);或
ii)如果相關資產是以有別于子基金的基礎貨幣的貨幣(或多種貨幣)計價,期望獲得以這
些基礎貨幣計算的回報。
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
如果子基金可能有(或將會有)重大比例的資產投資于以并非子基金基礎貨幣的貨幣計價的資
產,則子基金會提供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視子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政策而定,這些長時間
或暫時性的投資實際上不一定重大。
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尋求提供以其類別貨幣計算的回報,與具有與子基金基礎貨幣相同的
類別貨幣的份額類別的回報一致。然而由于多種因素,包括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的類別貨
幣與子基金的基礎貨幣之間的利率差異,以及交易成本,回報可能會有所不同。
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的投資者將承受相關投資組合貨幣兌子基金基礎貨幣的匯率變動的影
響,而非相關投資組合貨幣兌份額類別的類別貨幣的匯率變動影響。投資者應注意,投資于
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可能導致投資者持有投機性貨幣持倉,這些持倉可能波動,并可能對
投資者的回報產生重大影響。
舉例說明,以新興市場本地債券子基金(投資于以新興市場貨幣計價的資產,并以美元為基
礎貨幣運作)的歐元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為例,當將對沖的回報為美元回報,管理人(或管
理人不時委任的這些第三方)將于以歐元認購/申購歐元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后,將歐元兌
換成美元,同時訂立美元/歐元貨幣遠期交易,以就基礎貨幣做出對沖投資敞口。這意味此
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的投資者將承受相關投資組合貨幣(新興市場貨幣)相對美元的變動影
響,而非相關投資組合貨幣(新興市場貨幣)相對歐元的變動影響。并不保證相關投資組合貨
幣相對子基金基礎貨幣的價值會上升,而且投資者的回報取決于貨幣走勢,可能少于投資于
非基礎貨幣對沖份額類別而可能獲得的回報。
B節(jié):投資管理
投資目標、政策和策略
各子基金的投資目標、政策和策略載于“附錄一-子基金的詳情”。
基金限制
1.投資限制
子基金不可持有或增持任何與實現(xiàn)其投資目標不符或將導致以下情況的證券:
(a)子基金通過以下方式投資于任何單一實體或就任何單一實體承擔風險的總價值(政
府證券及其他公共證券除外)超過相關子基金最近可得資產凈值的10%:
(i)對該實體發(fā)行的證券作出投資;
(ii)通過金融衍生品的底層資產就該實體承擔風險;及
(iii)因與該實體就場外金融衍生品進行交易而產生對手方凈敞口。
為免生疑問,本“基金限制”一節(jié)第1(a)、1(b)及3.4(c)款所列明關于對手方的限制
與限額將不適用于滿足以下條件的金融衍生品:
(A)其交易是在某家由結算所擔任中央對手方的交易所上進行;及
(B)其金融衍生品頭寸每日以市價進行估值,并至少須每日按規(guī)定補足保證金。
本第1(a)款下的規(guī)定也適用于本“基金限制”一節(jié)第5.2(g)及(h)款所述的情況。
(b)除本“基金限制”一節(jié)第1(a)及3.4(c)款另有規(guī)定外,子基金通過以下方式投資于
同一個集團內的實體或就同一個集團內的實體承擔風險的總價值超過有關子基金最
近可得資產凈值的20%:
(i)對該等實體發(fā)行的證券作出投資;
(ii)通過金融衍生品的底層資產就該等實體承擔風險;及
(iii)因與該等實體就場外金融衍生品進行交易而產生對手方凈敞口。
就本“基金限制”一節(jié)第1(b)及1(c)款而言,“同一個集團內的實體”是指為按照
國際認可會計準則編制合并財務報表而被納入同一集團內的實體。
本第1(b)款下的規(guī)定也適用于本“基金限制”一節(jié)第5.2(g)及(h)款所述的情況。
(c)子基金存放于同一個集團內一個或多個的實體的現(xiàn)金存款的價值超過有關子基金最
近可得資產凈值的20%,但在下列情況下可超過該20%的上限:
(i)在子基金發(fā)行前及其發(fā)行后認購款項全額投資前的一段合理期間所持有的現(xiàn)金;

(ii)在子基金合并或終止前將投資變現(xiàn)所得的現(xiàn)金,而在此情況下將現(xiàn)金存款存放
在多個金融機構將不符合投資者的最佳利益;或
(iii)認購/申購所收取且有待投資的現(xiàn)金款項及為支付贖回款項及履行其他付款責任
而持有的現(xiàn)金,而將現(xiàn)金存款存放在多個金融機構將會對子基金造成沉重的負
擔,并且該現(xiàn)金存款的安排不會影響投資者的利益。
就本第1(c)款而言,“現(xiàn)金存款”泛指可應要求隨時償還或子基金有權提取,且與
提供財產或服務無關的存款。
(d)子基金連同其他子基金合計持有任何單一實體發(fā)行的任何普通股超過該普通股的
10%;
(e)子基金所投資的未于證券市場上市、掛牌或交易的證券及其他金融產品或工具的價
值超過該子基金最近可得資產凈值的15%;
(f)子基金持有同一發(fā)行類別的政府證券及其他公共證券的總價值超過該子基金最近可
得資產凈值的30%(但子基金可將其全部資產投資于至少六個不同發(fā)行類別的政府
證券及其他公共證券)。為免生疑問,即使政府證券及其他公共證券是由相同機構
發(fā)行,但以不同的條款(就還款日期、利率、擔保人的身份或其他方面)發(fā)行,將被
視為不同的發(fā)行類別。
(g) (i)子基金若投資于相關基金,而該等相關基金是并非合資格計劃(“合資格計劃”
的名單由香港證監(jiān)會不時確定)且未經(jīng)香港證監(jiān)會認可,子基金于該等相關基金投
資的價值合計超過其最近可得資產凈值的10%;及
(ii)子基金所投資的屬于合資格計劃(“合資格計劃”的名單由香港證監(jiān)會不時確定)
或屬于經(jīng)香港證監(jiān)會認可的計劃的每只相關基金的份額或權益單位的價值超過其最
近可得資產凈值的30%,除非相關基金經(jīng)香港證監(jiān)會認可,且相關基金的名稱及主
要投資詳情已于本基金說明書中披露,
但是:
(A)不得投資于任何以主要投資于《守則》第7章所禁止的任何投資作為其投資目
標的相關基金;
(B)若相關基金是以主要投資于《守則》第7章所限制的投資作為目標,則該等投
資不可違反有關限制。為免生疑問,子基金可投資于根據(jù)《守則》第8章獲香
港證監(jiān)會認可的相關基金(《守則》第8.7條所述的對沖基金除外)、衍生品凈敞
口不超過其資產凈值總額100%的合資格計劃及符合《守則》第7章“在其他計
劃的投資”下注釋規(guī)定、遵守本“基金限制”第1(g)(i)和(ii)款的交易所交易基
金;
(C)相關基金的目標不可是主要投資于其他集合投資計劃;
(D)如相關基金由管理人或其關聯(lián)方管理,則就相關基金而征收的認購費/申購費及
贖回費須全部予以豁免;及
(E)管理人或代表子基金或管理人行事的任何人士不可就相關基金或其管理公司所
征收的費用或收費收取回扣,或獲得與任何相關基金的投資有關的任何可量化
的金錢利益。
為免生疑問:
(aa)除非《守則》另有規(guī)定,否則本“基金限制”一節(jié)第1(a)、(b)、(d)及(e)款下的
各項要求不適用于子基金對于相關基金的投資;
(bb)就本第1(g)款而言及受限于本第1(g)款的規(guī)定,交易所交易基金被當作及視為
集合投資計劃;并且子基金投資于交易所交易基金應受限于本“基金限制”一
節(jié)第1(e)款;
(cc)第1(a)、(b)及(d)款下的規(guī)定適用于對上市REITs作出的投資,而第1(e)及(g)(i)
款下的規(guī)定則分別適用于對屬于公司型或集合投資計劃形式的非上市REITs作
出的投資;及
(dd)子基金如投資于指數(shù)型金融衍生品,就本“基金限制”一節(jié)第1(a)、(b)及(c)及
(f)款所列明的投資限制或限額而言,無須將該等金融衍生品的底層資產合并計
算,前提是有關指數(shù)符合《守則》第8.6(e)條下的規(guī)定。
2.投資禁止
除非《守則》另有特別規(guī)定,否則管理人不得代表任何子基金:
(a)投資于實物商品,除非香港證監(jiān)會經(jīng)考慮有關實物商品的流動性及(如有必要)是否
具有充分及適當?shù)念~外保障措施后按個案情況給予批準;
(b)投資于任何類型的房地產(包括建筑物)或房地產權益(包括任何期權或權利,但不包
括房地產公司的股份和REITs的權益);
(c)進行賣空,除非(i)有關子基金有責任交付的證券價值不超過其最近可得資產凈值的
10%;(ii)將予賣空的證券在準許進行賣空活動的證券市場上有活躍的交易;及(iii)
賣空按照所有適用法律法規(guī)進行;
(d)進行任何無交割保障或無擔保證券賣空;
(e)除本“基金限制”一節(jié)第1(e)款另有規(guī)定外,就任何人士的任何責任或負債或因與
任何人士的任何責任或負債有關而進行借款、承擔責任、做出擔保、進行背書或以
其他方式直接或或然地承擔法律責任;為免生疑問,符合《守則》所列規(guī)定的逆回
購交易不受限于本第2(e)款所列限制;
(f)購買任何可能使有關子基金承擔無限責任的資產或從事任何可能使有關子基金承擔
無限責任的交易。為免生疑問,子基金的份額持有人的責任限于其在該子基金的投
資額;
(g)投資于任何公司或機構任何類別的任何證券,而管理人的任何董事或高級人員單獨
擁有該類別證券面值超過該類別所有已發(fā)行證券的票面總值的0.5%,或合計擁有
該類別證券面值超過該類別所有已發(fā)行證券的票面總值的5%。
(h)投資于將就任何未繳付款項進行催繳的任何證券,除非有關催繳能以子基金投資組
合中的現(xiàn)金或近似現(xiàn)金全額繳付,且該等數(shù)額的現(xiàn)金或近似現(xiàn)金并未分開存放,以
應付為本“基金限制”一節(jié)第3.5和3.6款的目的進行金融衍生品交易而產生的未
來或者或有付款承諾。
3.衍生品限制
3.1子基金可為對沖目的取得金融衍生品。就本第3.1款而言,如金融衍生品符合下列所
有標準,一般會被視作是為對沖目的而取得的:
(a)其目的并不是要賺取任何投資回報;
(b)其目的僅僅是為了限制、抵銷或消除被對沖的投資可能產生的虧損或風險;
(c)該等金融衍生品與被對沖的投資雖然未必參照同一底層資產,但應與同一資產類
別有關,并在風險及回報方面有高度的相關性,且涉及相反的持倉;及
(d)在正常市場情況下,其與被對沖投資的價格變動呈高度的負相關性。
管理人在其認為必要時,應在適當考慮費用、開支及成本后調整對沖安排或重置對沖
持倉,以便有關子基金在緊張或極端的市場情況下仍能實現(xiàn)其對沖目標。
3.2子基金也可為非對沖目的(“投資目的”)而取得金融衍生品,但與該等金融衍生品有
關的凈敞口(“衍生品凈敞口”)不得超過本“基金限制”一節(jié)第6(b)款列明的數(shù)額,
但在香港證監(jiān)會不時發(fā)布的《守則》、手冊、守則及/或指引允許或香港證監(jiān)會不時
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超過該等限額。為免生疑問,只要根據(jù)第3.1款為對沖目的而取
得的金融衍生品不會因該等對沖安排產生任何剩余衍生品敞口,該等金融衍生品的凈
敞口將不會計入本第3.2款所述的限額。衍生品凈敞口應根據(jù)《守則》及香港證監(jiān)會
發(fā)布的要求和指引(可不時更新)進行計算。
3.3除第3.2及3.4款另有規(guī)定外,子基金可投資于金融衍生品,但該等金融衍生品底層資
產連同子基金其他投資的風險敞口,合計不可超過本“基金限制”一節(jié)第1(a)、(b)、
(c)、(f)、(g)(i)及(ii)款、第1(g)款但書(A)至(C)及第2(b)款所列明適用于該等底層資產
及投資的相應投資限制或限額。
3.4子基金應投資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或在場外交易市場進行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并
應遵守以下的條款:
(a)底層資產只可包含子基金根據(jù)其投資目標及政策可投資的公司股份、債務證券、
貨幣市場工具、集合投資計劃的份額/權益單位、存放于具有規(guī)模的金融機構的存
款、政府證券及其他公共證券、高流動性實物商品(包括黃金、白銀、鉑及原
油)、金融指數(shù)、利率、匯率、貨幣或香港證監(jiān)會接受的其他資產類別;
(b)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對手方或其保證人是具有規(guī)模的金融機構或香港證監(jiān)會接
受的其他實體;
(c)除本“基金限制”一節(jié)第1(a)及(b)款另有規(guī)定外,子基金與單一實體就場外金融
衍生品進行交易而產生的對手方凈敞口不可超過其最近可得資產凈值的10%,但
子基金就場外金融衍生品的對手方承擔的風險敞口可通過子基金所收取的擔保物
(如適用)而降低,并應參照擔保物的價值及與該對手方訂立的場外金融衍生品按
照市值計算差額后所得的正值(如適用)來計算;及
(d)金融衍生品須每日以市價進行估值,并須由獨立于金融衍生品發(fā)行人的受托人(或
管理人委任的其他估值代理人)(“估值代理人”)通過不時可能制定的措施,定期
進行可靠及可予核實的估值。管理人認為,子基金可自行隨時按公允價值將金融
衍生品出售、變現(xiàn)或以抵銷交易進行平倉。此外,基金管理人應確保估值代理人
應具備足夠資源獨立地按市價估值,并定期核實金融衍生品的估值結果。
3.5子基金應在任何時候能夠履行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不論是為對沖或投資目的)下產生的
所有付款及交付責任。管理人應在其風險管理過程中進行監(jiān)控,確保子基金的有關金
融衍生品交易持續(xù)地獲得充分償付。就本第3.5款而言,用于償付子基金在金融衍生
品交易下產生的付款及交付責任的資產,應不受任何留置權及產權負擔限制、不應包
括任何用作根據(jù)催繳通知繳付任何證券的未繳款項的現(xiàn)金或近似現(xiàn)金,以及不可用作
任何其他用途。
3.6除第3.5款另有規(guī)定外,如子基金因金融衍生品交易而產生未來承諾或者或有承諾,
應按以下方式確保該交易得以償付:
(a)如金融衍生品交易將會或可由子基金酌情決定以現(xiàn)金交收,子基金無論何時都應
持有充足的可在短時間內變現(xiàn)的資產,以供履行付款責任;及
(b)如金融衍生品交易將需要或可由對手方酌情決定以實物交付底層資產,子基金無
論何時都應持有數(shù)量充足的底層資產,以履行交付責任。管理人如認為底層資產
具有流動性并可進行買賣,則子基金可持有數(shù)量充足的其他替代資產以進行償
付,但該等替代資產須可隨時轉換為底層資產,以履行交付責任,前提是子基金
應采取保障措施,例如在適當情況下進行估值折扣,以確保所持有的該等替代資
產足以供其履行未來責任。
3.7本“基金限制”一節(jié)第3.1至3.6款下的規(guī)定應適用于嵌入式金融衍生品。就本基金說
明書而言,“嵌入式金融衍生品”是指嵌入另一證券的金融衍生品。
4.證券融資交易限制及政策
4.1子基金可從事證券融資交易,但從事有關交易必須符合該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最佳
利益,且所涉及的風險已得到妥善緩解及處理,此外,證券融資交易對手方應為持
續(xù)地受到審慎監(jiān)管和監(jiān)督的金融機構。
4.2如“附錄一–子基金的詳情”中披露,子基金可從事證券借貸交易,但須遵守子基
金投資政策中披露的最高限額。在證券借貸交易中,子基金以約定的費用將其證券
借給證券借入對手方,但該對手方須承諾其將于未來指定日期或當相關子基金要求
時歸還等值證券??蛇M行證券借貸交易的資產類別包括權益性證券、固定收益證券、
集合投資計劃及貨幣市場工具。
預期子基金保留對借出證券的實益所有權,包括表決權及獲得利息或其他分配的權
利,并將一般有權重新獲得借出證券的登記所有權以行使該等實益權利。
4.3子基金應就其訂立的證券融資交易取得至少相當于對手方風險敞口100%的擔保,
以確保不會因該等交易產生無擔保對手方風險敞口。
4.4所有因證券融資交易而產生的收益在扣除直接及間接開支(作為就證券融資交易所
提供的服務支付合理及正常報酬)后,應退還給有關子基金。該等直接及間接開支
應包括應向相關子基金不時委任的證券借貸代理人支付的費用及開支以及亦就管理
人的監(jiān)督工作支付的費用及開支。目前,就證券借貸交易而言,證券借貸代理人可
就其與證券借貸交易相關的服務而從證券借貸交易總收益中收取15%,管理人可從
證券借貸交易總收益中收取最多10%作為其就證券借貸交易進行的監(jiān)督工作的報酬。
證券借貸交易總收益的其余部分由參與證券借貸交易的相關子基金收取。就子基金
委任的證券借貸代理人可能是管理人、投資顧問、次投資顧問或獲再轉授機構的關
聯(lián)方,而其費用及開支將按一般商業(yè)費率計算,并由委任相關方的有關子基金承擔。
該等交易產生的收益的信息,連同向其支付與該等交易有關的直接及間接運營成本
及費用的實體,應于相關子基金的年度及中期財務報告中披露。該等實體可包括管
理人、投資顧問、次投資顧問、獲再轉授機構或其任何關聯(lián)方。
4.5只有當證券融資交易的條款包含子基金有權隨時收回證券融資交易的標的證券或全
額現(xiàn)金(視情況而定)或終止其已訂立的證券融資交易時,子基金方會訂立該等證券
融資交易。
5.對手方政策及擔保物政策
5.1對手方政策
當進行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或證券融資交易時,管理人具有對手方挑選政策和控制
措施,以管理對手方的信用風險,其中包括特定法律實體的基本信用情況(例如所
有權結構、財務實力)和商業(yè)信譽以及擬進行交易活動的性質和結構、對手方的外
部信用評級、相關對手方受到的監(jiān)管監(jiān)督、對手方所在國家,以及對手方的法律地
位。
對手方將為具有法人地位、一般位于經(jīng)合組織司法管轄區(qū)(但也可能位于該等司法
管轄區(qū)以外)的實體。場外金融衍生品的對手方將為具有規(guī)模的金融機構。證券融
資交易的對手方將為持續(xù)地受到審慎監(jiān)管和監(jiān)督的金融機構。
對手方的信用評級至少須為Baa1級或BBB+級或同等評級,或必須是管理人認為實
際評級為Baa1級或BBB+級或國際認可信用評級機構(例如標準普爾或穆迪)給予的
同等評級。或者,如果管理人就因對手方未履行義務產生的損失,獲得具有和保持
Baa1級或BBB+級或國際認可信用評級機構(例如標準普爾或穆迪)給予的同等評級
的實體的賠償或保證,將可以接受未獲評級的對手方。
場外衍生品交易或證券融資交易將始終受到經(jīng)核準的匯豐集團標準文件的規(guī)管,例
如可依法強制執(zhí)行的雙邊國際掉期業(yè)務及衍生投資工具協(xié)會(“ISDA”)和隨附信用
擔保附件(“CSA”)(其中約定擔保物將構成交易的一部分)。
5.2擔保物政策
根據(jù)投資顧問協(xié)議,投資顧問、全權次投資顧問(如有)及獲再轉授機構(如有)有權
管理子基金資產的投資和再投資,包括但不限于約定擔保物安排的條款,就已訂立
的安排向管理人提供適當建議,從而就已執(zhí)行的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或證券融資交
易管理對手方風險。管理人、投資顧問、全權次投資顧問(如有)及獲再轉授機構(如
有)必須具備適當?shù)南到y(tǒng)、運作能力和專業(yè)法律知識,以便妥善管理擔保物。
截至本基金說明書日期,子基金可收取非現(xiàn)金擔保物或現(xiàn)金擔保。然而,下列條件
適用于子基金收取的作為擔保物的所有資產(包括現(xiàn)金擔保的再投資):
(a)性質:擔保物可包括現(xiàn)金擔保和非現(xiàn)金擔保物?,F(xiàn)金擔保可包括現(xiàn)金及現(xiàn)金等
價物。非現(xiàn)金擔保物可包括貨幣市場工具、政府或公司債券,不論長期/短期債
券或是否在任何受監(jiān)管市場上市或交易。
擔保物不得包括(i)分配金額主要來自嵌入式金融衍生品或合成投資工具的結構
化產品;(ii)由特殊目的投資機構、特別投資工具或類似實體發(fā)行的證券;(iii)
證券化產品;或(iv)非上市集合投資計劃。
(b)信用質量:擔保物必須具有高信用質量(即至少A3級或A-級或國際認可信用評
級機構(例如標準普爾或穆迪)給予的同等評級。如果擔保物或被用作擔保物的
資產的發(fā)行人的信用質量惡化至管理人合理相信會損害到擔保物的有效性的程
度,管理人將采取一切實際措施,要求對手方在可行情況下盡快替換該擔保
物。
(c)流動性:收取現(xiàn)金以外的任何擔保物,應具備高流動性和在受監(jiān)管市場或定價
透明的多邊交易設施買賣,因此有關擔保物可以按接近出售前估值的穩(wěn)健價格
迅速出售。
(d)估值:擔保物每日由一獨立于交易對手方的實體根據(jù)市場價值進行估值。
(e)估值折扣政策:擔保物適用于審慎的估值折扣政策。將考慮資產的特點(例如
信貸情況或價格波動性)做出估值折扣。子基金不會接受高價格波動性的資產
作為擔保物,除非已做出適當審慎的估值折扣。管理人將持續(xù)審閱估值折扣情
況,確保有關資產就擔保物質量、流動性和價格波動性而言仍然是合資格的擔
保物。
(f)相關性:子基金所收取的擔保物由獨立于對手方,預期與對手方的表現(xiàn)不具有
高度的相關性以至于損害擔保物有效性的實體發(fā)行。
(g)多元化:擔保物必須足夠多元化,避免將所承擔的風險敞口集中于任何單一實
體和/或同一個集團內的實體。子基金對擔保物發(fā)行人的風險敞口根據(jù)本“基金
限制”分節(jié)所列明單一實體和/或同一個集團內實體的相關風險敞口限制進行監(jiān)
控。
(h)擔保物的再投資:非現(xiàn)金擔保物將不會出售、再投資或質押。現(xiàn)金擔??梢栽?
投資。根據(jù)“基金限制”一節(jié)所列明有關擔保物的適用限制,再投資的現(xiàn)金擔
保須保持足夠的多元化,并遵守《守則》第8.2(f)和8.2(n)條的規(guī)定。
再投資的現(xiàn)金擔保僅可作為短期存款存放,投資于優(yōu)質貨幣市場工具和根據(jù)
《守則》第8.2節(jié)獲認可,或以與香港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大致相當?shù)姆绞绞艿奖O(jiān)管而
且香港證監(jiān)會接受的貨幣市場基金,并須符合本“基金限制”分節(jié)所列明適用
于有關投資或所承擔風險敞口的相應投資限制或限額。就此而言,貨幣市場工
具指通常在貨幣市場上交易的證券,包括政府票據(jù)、存單、商業(yè)票據(jù)、短期票
據(jù)和銀行承兌匯票等。在評估貨幣市場工具是否優(yōu)質時,管理人將考慮有關貨
幣市場工具的信用質量和流動性情況,以及管理人認為相關的其他因素;
所收取的現(xiàn)金擔保不得進一步用作進行任何證券融資交易。此外,當所收取的
現(xiàn)金擔保被再投資于其他投資項目時,有關投資項目不得涉及任何證券融資交
易。
(i)產權負擔和強制執(zhí)行:擔保物不得受限于先前的產權負擔,而擔保物(須進行
任何扣除或抵銷,如有)能夠被管理人/子基金隨時全面執(zhí)行,而無須向對手方
進一步追索。
(j)擔保物的保管:子基金基于所有權轉讓向對手方收取的任何非現(xiàn)金資產應由受
托人或相關人士持有。若并無所有權轉讓,則此項規(guī)定不適用,在此情況下,
擔保物將由與擔保物提供者無關的第三方保管人持有。根據(jù)《守則》附錄E的
規(guī)定,有關各子基金所持有的擔保物的說明將于其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中披
露。子基金基于所有權轉讓提供的資產不再屬于子基金。對手方有絕對酌情權
使用該等資產。并非基于所有權轉讓向對手方提供的任何資產須由受托人或相
關人士持有。
6.借款和杠桿限制
各子基金的預期最高杠桿水平如下:
a)現(xiàn)金借款
如就子基金借款將導致根據(jù)信托契約為相關子基金做出的所有借款當時的本金數(shù)額超過相當
于相關子基金資產凈值10%的金額,則不得就子基金借款,但背對背貸款不被視為借款。為
免生疑問,符合《守則》所列規(guī)定的證券借貸交易和回購交易不屬于本段所指的借款,不受
限于本段所列限制。
在管理人指示下,受托人將有權為擔保當中的任何借款以及利息和開支,以任何方式抵押或
質押子基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資產。
b)使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桿
子基金也可通過使用金融衍生品實現(xiàn)杠桿化,其通過使用金融衍生品的預期最高杠桿水平
(即預期最高衍生品凈敞口)為子基金最近可得資產凈值的50%。
在計算衍生品凈敞口時,為投資目的取得而將在相關子基金投資組合層面產生增量杠桿的衍
生品會轉換為其底層資產的等值頭寸。衍生品凈敞口須根據(jù)香港證監(jiān)會可不時更新的規(guī)定和
指引進行計算。
在特殊情況下(例如市場和/或投資價格突然變動),實際杠桿水平可能高于該預期水平。
7.子基金特定限制
有關子基金特定的額外限制可能于“附錄一–子基金的詳情”披露。
8.違反
如果有違反上文載述的任何限制,管理人應考慮份額持有人的利益,以在合理期間內采取一
切必要措施以糾正有關違反行為作為首要目標。
流動性風險管理
管理人已制定流動性風險管理政策,旨在讓其可識別、監(jiān)察、管理和減輕子基金的流動性風
險,并確保子基金投資的流動性狀況將有助于子基金滿足贖回申請的義務。該項政策連同已
有的治理框架和管理人的流動性管理工具,也尋求在巨額贖回或申購的情況下,讓份額持有
人獲得公平待遇,并保障余下或現(xiàn)有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管理人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政策考慮到子基金的投資策略、交易頻率、相關資產的流動性(且不
論資產是否按公允價值定價)和執(zhí)行贖回限制的能力。
流動性風險管理政策涉及持續(xù)監(jiān)察子基金所持投資的概況,旨在確保這些投資根據(jù)“贖回”
一節(jié)所述的贖回政策屬于恰當,并將有助于子基金滿足其贖回申請的義務。此外,流動性管
理政策包括管理人在特殊市場情況下,為管理子基金的流動性風險而進行的定期壓力測試的
詳情。
管理人的風險管理職能獨立于投資組合的管理職能,并負責根據(jù)管理人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政
策對子基金的流動性風險進行監(jiān)控。與流動性風險相關的特殊問題將提交管理人的風險管理
委員會處理,并會將所采取的適當行動妥善記錄。
管理人可以使用一個或多個工具來管理流動性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管理人有權在受托人的批準下,將在任何交易日贖回的份額數(shù)目限制為相關子基金總
資產凈值的10%(須受標題“贖回限制”下的條件所限制);
?當子基金的凈申購或贖回申請超過預設水平時,如果管理人認為符合份額持有人的利
益,管理人可要求受托人調整申購價或贖回價,以降低交易成本的影響,尤其是但不
限于買賣差價、經(jīng)紀傭金、稅項和政府收費(進一步詳情請參閱“防止攤薄”一節(jié));和
/或
?管理人在取得受托人的事先批準后,可于暫停確定子基金資產凈值的任何期間內暫停
辦理份額贖回和/或延遲支付贖回款項(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暫停計算資產凈值”一
節(jié))。
與關聯(lián)方的交易
由本基金或子基金或代表本基金或子基金進行的所有交易,必須按公平原則執(zhí)行并且符合相
關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最佳利益。尤其是,子基金與管理人、投資顧問、次投資顧問(如有)、
獲再轉授機構(如有)或他們的任何關聯(lián)方以當事人身份進行的任何交易,只可在取得受托人
的事先書面同意下進行。所有這些交易將于本基金和/或相關子基金的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
告和報表中披露。在與管理人、投資顧問、次投資顧問(如有)、獲再轉授機構(如有)或他們
的任何關聯(lián)方有關聯(lián)的經(jīng)紀商或交易商進行交易時,管理人必須確保:
?這些交易按公平磋商的條款進行;
?在挑選這些經(jīng)紀商或交易商時必須謹慎行事,并確保有關經(jīng)紀商或交易商在有關情況
下具有適當資格;
?交易執(zhí)行必須符合適用的最佳執(zhí)行準則;
?就某項交易支付予任何有關經(jīng)紀商或交易商的費用或傭金,不得高于就某項相同規(guī)模
和性質的交易按當時市場費率應付的費用或傭金;
?監(jiān)控這些交易以確保遵守其責任;和
?這些交易的性質和該經(jīng)紀商或交易商所收到的傭金和其他可計量利益的總額,應在本
基金和/或相關子基金的年度和半年度報告和報表中披露。
現(xiàn)金回傭和非金錢傭金
子基金將一般按通常機構全面服務經(jīng)紀費率支付經(jīng)紀費。子基金的交易可通過管理人的關聯(lián)
方進行。管理人和其關聯(lián)方均不會就子基金的交易向經(jīng)紀商或交易商收取現(xiàn)金或其他回傭。
管理人可就向管理人或關聯(lián)方提供明顯有益于份額持有人的貨品和服務而訂立非金錢傭金安
排,但(i)有關經(jīng)紀費率不超過通常機構全面服務經(jīng)紀費率,以及為子基金執(zhí)行交易時須符合
最佳執(zhí)行準則,(ii)以聲明的形式在本基金或相關子基金的年度報告內定期作出披露,說明
管理人收取非金錢傭金的政策及做法,包括說明其曾經(jīng)收取的貨品及服務,并且(iii)非金錢
傭金安排并非與該等經(jīng)紀商或交易商進行或安排交易的唯一或主要目的。
為免生疑問(和在不損害前文的一般性的情況下),研究和咨詢服務、經(jīng)濟和政治分析、投資
組合分析(包括估值和表現(xiàn)計算)、市場分析、數(shù)據(jù)和報價服務、有關上述貨品和服務的電腦
硬軟件、結算和托管服務,以及投資相關的刊物,可以被視為有益于份額持有人的貨品和服
務。
C節(jié):投資于子基金
估值和價格
子基金的估值政策
子基金的資產凈值將會按照信托契約于估值時間確定。
就估值而言,信托契約規(guī)定(其中包括):
a.除屬于(c)段適用的相關基金的任何權益,以及下文(g)段另有規(guī)定外,有關投資如果
于任何證券市場掛牌、上市、買賣或正常交易,其價值應參照主要證券市場的最后交
易價,或如果無最后交易價,則倘若管理人認為在該情況下能夠為該項投資提供公允
價值標準時,參照該項投資掛牌、上市、買賣或正常交易的市場的最近期可得市場交
易賣出價與最近期可得市場交易買入價之間的中位數(shù)計算,但是(1)如果管理人經(jīng)咨
詢受托人后認為證券市場(主要證券市場除外)確定的價格在所有情況下能夠為任何該
等投資提供更為公允的價值標準,則可以采用該等價格;(2)如果投資在超過一個證
券市場掛牌、上市或正常交易,則管理人采用其認為是這些投資的主要市場的價格或
(視情況而定)中間報價;(3)如果只有單一外部定價來源,則須取得管理人認為恰當
(須經(jīng)受托人同意)的來自該定價來源的獨立價格;
b.如果任何投資于某市場掛牌、上市或正常交易,但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相關時間無法
取得該市場的報價,則有關投資的價值須由就有關投資做市的公司或機構證明,有關
做市商由管理人咨詢受托人后就此委任;
c.在下文(d)和(e)段的規(guī)定下,于任何相關基金的每項權益的價值,應為該相關基金的
每份額或權益單位的最后公布資產凈值(如可提供)或(如未能提供)該份額、權益單位
或其他權益的最近可得買入價;
d.如果未能提供上文(c)段規(guī)定的資產凈值、買入價和賣出價或報價,應按管理人咨詢受
托人后不時決定的方式確定有關投資的價值;
e.任何并非在證券市場上掛牌、上市或正常交易的投資的價值,應相等于子基金購入有
關投資所用款項的初始價值(在各情況下,均包括印花稅、傭金和其他購入開支),但
管理人在獲得受托人批準后,并根據(jù)受托人的要求,可安排由受托人所核準的具備對
該項投資進行估值的資格的專業(yè)人士做出價值重估;
f.現(xiàn)金、存款和類似投資,應按其面值(連同應計利息)估值,但管理人咨詢受托人后認
為須做出調整以反映其價值的除外;
g.盡管有前文所載,但如果管理人考慮到貨幣、適用利率、到期日、可銷售性和其認為
相關的其他考慮因素,并咨詢受托人后,認為需對任何投資價值做出調整以反映投資
的公允價值,則可做出有關調整;和
h.以子基金基礎貨幣以外的貨幣計算的任何投資價值(不論是借款或其他負債或投資或
現(xiàn)金的價值),須按管理人或受托人經(jīng)考慮有關任何溢價或折價和匯兌費用的情況后
認為適當?shù)膮R率(不論官方或其他匯率)兌換成子基金的基礎貨幣。
上文(a)段所指的“最后交易價”,是指該日在交易所所報的最后交易價,通常在市場上稱為
“結算”或“交易價”,即是交易所成員之間就未平倉頭寸進行結算的價格。如果證券并無
交易,則最后交易價將指該交易所根據(jù)其當?shù)匾?guī)則和慣例計算和公布的“交易所收盤價”。
如果沒有任何證券交易所、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市場,根據(jù)作為該項投資的
做市商(如果有超過一名的做市商,則為管理人咨詢受托人后可決定的做市商)的任何人士、
公司或機構所報的投資價值進行的所有計算,均應參考最近期買入價與賣出價報價的平均價
計算。
受托人計算子基金的資產凈值時,可依賴且無須進一步查詢根據(jù)前文獲得提供的價格和估值
(包括通過電子價格而獲得的價格及估值),且不就該項依賴而對子基金、任何份額持有人或
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
就計算子基金的資產凈值而言,子基金可能應支付的稅項(如有)的準備金須參考有關子基金
的稅務意見而確定或預估,且子基金須從子基金資產中扣除或預扣所需稅項。
資產凈值將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三位。
份額價格
于任何估值時間,應歸屬于子基金某份額類別的資產凈值應確定如下:
(a)計算子基金當時的資產凈值不包括指定應歸屬于該子基金任何特定份額類別的任何資產
或負債;
(b)根據(jù)緊接相關估值時間前各該類別的各自資產凈值,將計算得出的款項在該子基金相關
的份額類別之間攤分;和
(c)減去指定應歸屬于相關份額類別的負債和加上指定應歸屬于相關份額類別的任何資產。
類別的資產凈值將以子基金的基礎貨幣計算,并按受托人和管理人所同意的匯率兌換為相關
類別貨幣。
各份額類別于任何相關交易日的申購價/贖回價(須受下文“防止攤薄”一節(jié)所載規(guī)定的限制)
將根據(jù)該份額類別于有關交易日的估值時間的資產凈值,除以該類別當時已發(fā)行份額數(shù)目計
算。計算所得申購價/贖回價將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3位(以管理人確定的方式保留)。
B類份額僅供中國內地投資者申購,并不會在香港發(fā)售。有關該等份額的申購價及贖回價的
詳情將載于另一份文件內。
防止攤薄
當子基金的凈申購或贖回申請超過預設水平時,如管理人認為符合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管理
人可要求受托人暫時調整申購價或贖回價(“擺動定價”),以降低因申購/贖回份額產生的交
易成本的影響,尤其是但不限于買賣差價、經(jīng)紀傭金、稅項和政府收費。管理費和受托人費
用將繼續(xù)按子基金的未經(jīng)調整資產凈值計算。
采取擺動定價機制意味著如果在特定交易日,凈申購(贖回)申請超過預設水平,則將上調(下
調)資產凈值以保護現(xiàn)有份額持有人。該交易日的所有交易將采用經(jīng)調整的資產凈值。若上
調(下調)申購價/贖回價,申請申購(贖回)的投資者將須就每份額支付更多(收取更少)款項。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管理人預期不會做出超過2%的擺動定價調整。然而在特殊情況下,例
如當監(jiān)管機構或稅務機構向子基金征收高于正常稅率的稅項或收費時,或在金融危機導致市
場利差擴大的情況下,擺動定價調整幅度可能會明顯較高。
再者,倘若管理人認為就任何交易日計算的申購價或贖回價不能準確反映份額的真實價值,
則管理人在取得受托人的批準后,可安排對任何類別份額的申購價或贖回價進行價值重估。
價格公布
向香港零售投資者發(fā)售的各類別的申購價/贖回價刊登于網(wǎng)站
7
https://www.assetmanagement.hsbc.com.hk/。各類別的申購價/贖回價可向管理人查詢。
暫停計算資產凈值
在發(fā)生以下情況的整個或部分期間內,管理人或受托人可在咨詢另一方并考慮份額持有人的
最佳利益后宣布暫停確定子基金的資產凈值:
a.子基金大部分投資通常進行交易的任何商品市場或證券市場停市、交易受限制或暫停
交易,或管理人通常用作確定投資價格、子基金的資產凈值或申購價/贖回價的工具
發(fā)生故障;或
b.基于任何其他原因,管理人在咨詢受托人后認為不能合理地、及時地或公平地確定管
理人為該子基金持有或訂立的大部分投資的價格;或
c.出現(xiàn)某些情況導致管理人或受托人在咨詢另一方后認為將為子基金持有或訂立的任何
投資變現(xiàn)并不合理可行,或若將這些投資變現(xiàn)將不可避免地嚴重損害子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利益;或
d.在贖回子基金的投資或就子基金的投資付款,或發(fā)行或贖回份額時將會或可能需要的
資金匯出或匯入出現(xiàn)延遲,或管理人或受托人在咨詢另一方后認為無法按正常匯率從
速進行;或
e.通常用以確定該子基金的大部分投資或其他資產的價值或該子基金的資產凈值或申購
價/贖回價的通信系統(tǒng)和/或工具出現(xiàn)故障,或管理人認為基于任何其他原因無法合理
或公平地確定該子基金的大部分投資或其他資產的價值或該子基金的資產凈值或申購
價/贖回價,或無法從速或以準確方式確定;或
f.管理人認為須按法律或適用的法律程序的規(guī)定做出有關暫停;或
g.子基金投資于一個或多個相關基金,且任何有關相關基金的權益(占子基金資產的重
大部分)變現(xiàn)被暫?;蛳拗?;或
7請注意此網(wǎng)站并未經(jīng)香港證監(jiān)會審閱。
h.管理人、受托人或基金注冊登記機構或其任何與該子基金的運作有關的授權代表的業(yè)
務運作因為瘟疫、戰(zhàn)爭、恐怖活動、叛亂、革命、暴亂、騷亂、罷工或天災而受到重
大中斷或結束;或
i.份額持有人或管理人已決定或發(fā)出通知終止子基金。
暫停在宣布后立即生效,且暫停后不會確定子基金的資產凈值,直至管理人或受托人宣布暫
停結束,但在任何情況下,暫停須在(i)導致暫停的情況不復存在,和(ii)不存在其他需暫停
的情況的首個營業(yè)日后一天予以終止。
當管理人或受托人宣布暫停,應立即通知香港證監(jiān)會有關暫停,并在宣布暫停后立即且在有
關暫停期間最少每月一次在管理人的網(wǎng)站https://www.assetmanagement.hsbc.com.hk/(此網(wǎng)站
并未經(jīng)香港證監(jiān)會審閱)刊登通知,和/或向份額持有人和所有其申購或贖回份額申請已受到
暫停影響的人士(不論是否為份額持有人)發(fā)出通知,表明已宣布該項暫停。
于暫停期間,不得設立、發(fā)行或贖回受影響子基金的任何份額。
防止擇時交易和其他份額持有人保障機制
本基金和子基金不會在知情的情況下允許與擇時交易行為有關的投資,因為這些行為可能對
全體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響。
一般而言,擇時交易指個別人士或公司或一組個別人士或公司利用時差和/或確定資產凈值
的方法的缺陷或不足之處,根據(jù)預先決定的市場指標買賣或交易股票或其他證券的投資行為。
進行擇時交易的人士也可包括按某時間模式進行證券交易,或證券交易較為頻繁或交易量較
大的個別人士或一組個別人士。進行擇時交易的人士可能擾亂子基金的投資策略、增加費用
和對所有份額持有人的投資回報造成不利影響。
因此,管理人保留權利拒絕接受其認為是進行擇時交易的投資者的份額轉換和/或申購申請。
份額交易
認購/申購
子基金或子基金類別的份額可在募集期進行發(fā)售。如適用募集期,有關募集期的規(guī)定應在相
關附錄中列明。在該等募集期后,申購申請將于每一交易日處理。
為了認購/申購申請獲得處理,相關認購/申購申請必須以管理人或受托人滿意的方式接收,
并應按照下文載列的申請和付款程序。
認購/申購份額的申請可通過管理人和/或受托人不時確定的這些方式(包括電子方式)連同所
需信息和相關文件提交。投資者應注意,如果選擇以傳真或其他電子方式發(fā)出申請表格,則
須自行承擔表格模煳不清或未能收到的風險。因此,投資者應為自身利益向管理人確認其已
收到表格。管理人或受托人不就因未能收到以傳真或其他電子方式發(fā)出的任何申請或這些申
請模煳不清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或因真誠相信這些申請是由獲得正式授權的人士發(fā)出而采取
任何的行動所造成的任何損失而向份額持有人或投資者負責,即使發(fā)出該傳送的人士所出示
的傳送報告披露已發(fā)出有關傳送。
首次投資時,份額持有人可申請的任何子基金的任何類別份額的最低價值,必須達到或超過
“類別的說明”一節(jié)下詳列的最低持有額。份額持有人對相同份額類別的任何追加認購/申
購,必須達到或超過“類別的說明”一節(jié)下詳列的最低追加認購/申購金額。管理人在一般
或特定情況下均可不時酌情同意接受低于最低持有額或最低追加認購/申購金額的金額。
管理人有絕對酌情權決定接受或拒絕任何份額認購/申購申請的全部或部分。接收的認購/申
購款項將不會計算利息。如果管理人拒絕申請,認購/申購款項將不計利息,以電匯方式轉
賬至款項劃出的銀行賬戶(有關風險和開支由申請人承擔),或以管理人可不時決定的這些其
他方式將款項退還申請人。
每位申請被接受的申請人,將會獲得確認所購份額詳情的成交單據(jù)。
所有持有份額將以記名方式登記,并不會發(fā)出證明書。份額的所有權將以名列份額持有人名
冊的登記為憑證。因此,份額持有人應知悉確保管理人知曉登記信息的任何變動的重要性。
本基金將發(fā)行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3位(或管理人在咨詢受托人后另行確定)的零碎份額。代表較
小零碎份額的有關申請款項將由子基金保留。
任何份額不得登記超過4位聯(lián)名份額持有人。
按管理人和/或受托人的決定,所有認購/申購申請必須經(jīng)份額持有人簽署,但以電子方式發(fā)
出的申請除外。
截止時間
在募集期(如適用)內,認購申請應通過申請表格并按照申請表格上的指示做出,且該表格應
由管理人或受托人于募集期最后一天下午四時整(香港時間)(或管理人不時確定的其他時間)
前接收。
募集期結束后或在不適用募集期的情況下,申購申請應通過申請表格并按照申請表格上的指
示做出,如欲于某一交易日獲得處理,則該表格應由管理人或受托人于該交易日下午四時整
(香港時間)(或管理人不時確定的其他時間)前接收。在該時間后接收的申購申請將于下一個
交易日處理。
投資者也可通過專為銷售子基金而委托的銷售機構提交認購/申購申請。不同銷售機構有可
能設有不同的截止時間,投資者應與該等銷售機構聯(lián)絡,以了解詳情。該等銷售機構亦有權
酌情決定哪些子基金及/或份額類別可供投資者通過相關銷售機構認購/申購,以及相關銷售
機構是否可在惡劣天氣情況持續(xù)的交易日接受有關認購/申購申請。投資者應留意有關銷售
機構的安排。
價格
類別份額將于適用交易日以按上文標題為“份額價格”一節(jié)所載方式計算的申購價發(fā)行。
投資者將于適用交易日支付該等份額的申購價。發(fā)行份額時可能收取申購費。申購費的詳情
進一步載列于標題為“收費和開支”一節(jié)。
結算
在募集期(如適用)內,為現(xiàn)金發(fā)行的份額的付款和已結清的認購款項應在募集期最后一天下
午四時整(香港時間)(或管理人不時確定的其他時間)收到。管理人有權酌情接受募集期結束
后收到的認購款項。如果在上述時間或管理人確定并通知相關申請人的時間內未能收到已結
清的款項,則管理人保留取消交易的權利。
在募集期結束后或在不適用募集期的情況下,除非管理人另行同意,否則為現(xiàn)金發(fā)行的份額
的付款和已結清的申購款項應在提交申購申請后即時收到。在任何情況下,如果款項未能在
有關交易日(或管理人決定并通知有關申請人的其他時間)后4個營業(yè)日(除匯豐全方位中國債
券基金為3個營業(yè)日外)內結清,則管理人保留取消交易的權利。
在注銷后,相關份額將被視為從未發(fā)行,因此申請人將無權就此向管理人、受托人或其各自
的授權代表提出索賠,但不得因注銷這些份額而重新進行對子基金之前的估值或否定先前估
值。根據(jù)信托契約,管理人和受托人將有權向相關申請人收取(并為子基金保留)注銷費用,
以作為處理申請時涉及的行政費用,并要求申請人為子基金就各注銷份額向受托人支付該份
額的申購價超過于注銷之日的贖回價(猶如這些份額已被贖回)的金額(如有)及其利息,直至
受托人接收所支付的款項為止。
認購/申購款項一般應以認購/申購的份額類別的類別貨幣支付。除非本基金說明書另有載
明,否則在受托人或管理人的同意下,可能接受以類別貨幣以外的貨幣計價的認購/申購款
項支付,但須受限于適用的外匯限制。這些認購/申購款項將轉換為類別貨幣,而所有銀行
收費和其他轉換費用將在對份額做出投資前從申請款項中扣除。貨幣轉換將須受相關貨幣的
供應量所限。上述貨幣轉換將在收到認購/申購款項時由受托人及時執(zhí)行。管理人、受托人
或他們各自的授權代表不就這些份額持有人因上述貨幣兌換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向任何份額持
有人承擔責任。
所有申請款項必須來自以認購/申購人名義持有的賬戶。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所有款項均可以通過直接轉賬或電匯支付至申請表格載明的相關賬戶。投資者應注意,與通
過電匯支付款項相比,以支票付款(如適用)有可能較遲確認收到有關款項。任何將申請款項
匯入子基金的費用將由申請人支付。
任何款項均不應支付予并非依據(jù)《證券及期貨條例》第V部獲發(fā)牌或注冊從事第1類受規(guī)管
活動的任何香港中介機構。
認購/申購限制
管理人可酌情決定(并須遵守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例如QFI法規(guī))在不發(fā)出任何事先通知的情況
下,不接受本基金、子基金或類別的新申購申請。然而,即使本基金、子基金或類別不接受
新申購申請,份額持有人仍可按下文所述程序繼續(xù)贖回他們持有的本基金、子基金或類別份
額。此外,根據(jù)管理人的酌情決定,在無須給予現(xiàn)有份額持有人任何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本
已不接受新申購申請的本基金、子基金或類別可重新開始接受新的申購申請。
此外,份額不得在暫停確定子基金的資產凈值的任何期間內發(fā)行(詳情請參閱標題為“暫停
計算資產凈值”一節(jié))。
贖回
贖回申請將于每一交易日處理。
為了贖回申請獲得處理,相關贖回申請表格(可從管理人取得)必須以管理人或受托人滿意的
方式接收,并應遵守下文載列的贖回程序。
贖回申請可通過管理人和/或受托人不時確定的這些方式(包括電子方式)連同所需信息和相關
文件提交。投資者應注意,如果選擇以傳真或其他電子方式發(fā)出贖回表格,則須自行承擔贖
回表格模煳不清或未能收到的風險。因此,投資者應為自身利益向管理人確認其已收到贖回
表格。管理人或受托人不就因未能收到以傳真或其他電子方式發(fā)出的任何申請或這些申請模
煳不清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或因真誠相信這些申請是由獲得正式授權的人士發(fā)出而采取的任
何行動所造成的任何損失而向份額持有人或投資者負責,即使發(fā)出該傳送的人士所出示的傳
送報告披露已發(fā)出有關傳送。
份額持有人可要求任何子基金任何類別的部分贖回份額最低價值必須達到或超過最低部分贖
回金額(按“類別的說明”一節(jié)所詳述)。管理人在一般或特定情況下均可不時酌情同意接受
少于最低部分贖回金額的部分贖回。
如某贖回申請將導致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某一類別份額少于該類別的最低持有額(于“類別的
說明”一節(jié)下詳述),則管理人可將該申請視為就該份額持有人所持的相關類別的所有份額
作出。
按管理人和/或受托人的決定,所有贖回申請必須經(jīng)份額持有人簽署,但以電子方式發(fā)出的
贖回申請除外。
截止時間
贖回申請應通過贖回申請表格并按照贖回申請表格上的指示做出,如欲于某一交易日獲得處
理,則該表格應由管理人或受托人于該交易日下午四時整(香港時間)(或管理人不時確定的其
他時間)前接收。在該時間后接收的贖回申請將于下一個交易日處理。
投資者也可通過專為銷售子基金而委托的銷售機構提交贖回申請。不同的銷售機構可能設有
不同的截止時間,投資者應與該等銷售機構聯(lián)絡,以了解詳情。該等銷售機構亦可酌情決定
其是否可在惡劣天氣情況持續(xù)的交易日接受贖回申請。投資者應留意有關銷售機構的安排。
價格
類別份額將于適用交易日以按上文標題為“份額價格”一節(jié)所載方式計算的贖回價贖回。
雖然信托契約規(guī)定管理人可收取不超過每份額贖回價3.0%的贖回費用,但目前并無收取任
何贖回費用。
結算
贖回款項將不會支付給任何贖回份額的份額持有人,直至(a)受托人收到書面贖回申請,(b)
份額持有人(或每名聯(lián)名份額持有人)的簽署經(jīng)核實并滿足受托人的要求,和(c)受托人收到所
有核實身份和資金來源所需要的文件。贖回款項只會支付給申請有關贖回的已登記的份額持
有人,將不會向第三方支付。請同時參閱標題為“反洗錢規(guī)定”一節(jié)。
收到填妥的所有文件后,贖回款項一般會在相關交易日后七個營業(yè)日內,以銀行轉賬或電匯,
或管理人可能接受的其他方式支付。自收到正式贖回申請文件之時至支付贖回款項之時的時
間間隔最多不超過一個日歷月,除非做出重大部分投資的市場受法律或監(jiān)管規(guī)定(如外匯管
制)所限制,導致無法在上述時限內支付贖回款項。在該情況下,經(jīng)延長的贖回款項付款時
段將反映根據(jù)有關市場的特殊情況所需的額外時間。
贖回款項將以擬被贖回的份額類別的類別貨幣支付。在受托人或管理人同意的情況下并受限
于適用的外匯限制,可為有意贖回份額并取得以其他主要貨幣計價付款的份額持有人做出安
排。如款項將以被贖回份額類別貨幣以外的貨幣支付,則貨幣轉換成本將須由份額持有人支
付,并將自支付給份額持有人的贖回款項中扣除。
一旦發(fā)出贖回申請,在未經(jīng)管理人的同意下,不可予以撤回。
贖回限制
管理人可在獲得受托人事先批準后,在任何暫停確定子基金的資產凈值期間,暫停贖回份額
和/或延遲支付贖回款項(詳情請參閱標題為“暫停計算資產凈值”一節(jié))。
為保障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管理人經(jīng)受托人同意后,可將在任何交易日贖回(不論是向管理
人出售或由受托人注銷)的份額數(shù)目限制為相關子基金資產凈值總額的10%。在此情形下,
在不損害份額持有人撤銷于相關交易日未實現(xiàn)的任何贖回申請的權利的情況下,此項限制將
按比例適用,使得所有擬于該交易日贖回其份額的份額持有人按相同比例贖回份額,而未贖
回的份額(但在其他的情況下可能已被贖回的份額)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贖回,但須受相同
限額限制。如按此規(guī)定順延贖回申請,管理人須于該交易日后七天內通知有關份額持有人。
如因行使此權力而未予執(zhí)行的贖回申請的任何部分將在下一個交易日和隨后的所有交易日獲
得優(yōu)先贖回(管理人就此擁有相同權力),直至原有贖回申請全部得到滿足。
強制贖回
管理人可施加其認為必要或適宜的限制,以確保份額不會由如下任何一名或多名人士(各自
稱為“受限制人士”)購入或直接、間接或實益持有:
(i)為“不合資格投資者”(即按“重要資料”一節(jié)所披露,本基金的份額不可向其發(fā)售
或銷售的任何個人、公司或其他實體);
(ii)有可能導致管理人、受托人、本基金、子基金或任何份額類別產生或承擔他們原不應
產生或承擔的任何稅務責任或遭受他們原不應遭受的任何其他潛在或實際金錢損失,
或可能令管理人、受托人、本基金、子基金或任何份額類別須遵守他們原不應產生或
承擔或遵守的任何額外規(guī)定的情況(不論是否直接或間接影響該等人士,不論是否單
獨或連同任何其他人士(不論是否彼此關聯(lián))或看似相關的任何其他情況);或
(iii)違反任何國家或地區(qū)或政府機關的任何適用法律或適用規(guī)定。
如果管理人或受托人留意到份額由任何受限制人士直接或實益擁有,則管理人或受托人可要
求轉讓或贖回這些份額。如果未遵守有關要求,管理人或受托人可按照信托契約的規(guī)定,要
求強制贖回受限制人士所持有的份額。管理人或受托人應遵守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如適用),并
在行使強制贖回的權力時,應按誠信和合理的原則行事。
份額轉換
份額持有人有權(除非子基金暫停確定資產凈值)以書面方式或通過管理人和/或受托人決定的
其他方式(包括電子方式)通知管理人或受托人,將其于子基金的某一類別的全部或部分份額
轉換為任何其他類別的份額(不論是相同子基金或另一子基金),但子基金或其他子基金的該
類別須處于開放,可進行新的申購及轉換。
轉換須受管理人可不時施加的限制所約束(包括但不限于子基金有關類別的最低持有額要求
和投資者資格要求(于“類別的說明”一節(jié)下詳述))。如轉換導致份額持有人所持的份額數(shù)目
低于最低持有額要求,則不得進行轉換。申購申請人應在申請轉換之前聯(lián)系相關中介機構或
管理人。當通過中介機構進行交易時,投資者也須遵守中介機構的條款。
份額持有人應注意,如果選擇以傳真或其他電子方式發(fā)出通知,則須自行承擔通知模煳不清
或未能收到的風險。因此,份額持有人應為自身利益向管理人確認是否已收到有關通知。管
理人或受托人不就因未能收到以傳真或其他電子方式發(fā)出的任何通知或這些通知模煳不清而
引起的任何損失,或因真誠相信這些申請是由獲得正式授權的人士發(fā)出而采取的任何行動所
造成的任何損失而向份額持有人或投資者負責,即使發(fā)出該傳送的人士所出示的傳送報告披
露已發(fā)出有關傳送。
按管理人和/或受托人的決定,所有轉換申請必須經(jīng)份額持有人簽署,但以電子方式發(fā)出的
通知除外。
截止時間
如欲于某一交易日獲得處理,則轉換申請應由管理人或受托人于該交易日下午四時整(香港
時間)(或管理人不時確定的其他時間)前接收。在該時間后接收的轉換申請將于下一個交易日
處理。
投資者也可通過專為銷售子基金而委托的銷售機構提交轉換申請。不同的銷售機構可能設有
不同的截止時間,投資者應與該等銷售機構聯(lián)絡,以了解詳情。該等銷售機構亦可酌情決定
其是否可在惡劣天氣情況持續(xù)的交易日接受轉換申請。投資者應留意有關銷售機構的安排。
轉換比率
在任何交易日將于任何類別(“現(xiàn)有類別”)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份額轉換至其他類別(“新類
別”)的比率將根據(jù)下列公式確定:
(E x R x F-SF)
N=
S
在上述公式中:
N=將發(fā)行的新類別的份額數(shù)目;
E=將轉換的現(xiàn)有類別的份額數(shù)目;
F=代表現(xiàn)有類別的類別貨幣和新類別的類別貨幣之間的有效匯率的貨幣換算率;
R=現(xiàn)有類別于相關交易日的贖回價;
S=新類別于相關交易日的申購價;及
SF=轉換費(見標題為“收費及開支”一節(jié)載述)。
結算
投資者應注意,轉換份額時基于各子基金的估值時間和在不同子基金之間進行轉換款項匯款
所需的時間,投資被轉入新類別的日子可能遲于投資被轉換出現(xiàn)有類別或發(fā)出轉換申請的日
子。
份額轉讓
份額轉讓須根據(jù)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的(或如屬于法人團體,則須代表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
或由他們加蓋印章)常見形式的書面文書進行。在受讓人的名稱就所轉讓的份額載入份額持
有人名冊前,轉讓人仍將被視為所轉讓份額的份額持有人。
反洗錢規(guī)定
子基金、其服務提供者和匯豐集團其他成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受托人和其各自的授權
代表)須根據(jù)于各個司法管轄區(qū)的法律、規(guī)定和公共和監(jiān)管機構的要求行事,其中包括與防
止洗錢活動、恐怖融資和向可能被制裁的任何人士或實體提供金融和其他服務相關的法律、
規(guī)定和要求。子基金、其任何服務提供者或匯豐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可按其獨立全權裁量決定,
根據(jù)所有這些法律、規(guī)定和要求采取其視為適當?shù)娜魏涡袆印?
這些行動可包括但不限于:截查或調查投資者(或代表投資者)通過子基金、任何子基金的服
務提供者或匯豐集團任何其他成員的系統(tǒng)收發(fā)的任何付款信息和其他信息或通信;進一步咨
詢可能是被制裁人士或實體的名稱事實上是否指該人士或實體。
子基金、其服務提供者和匯豐集團其他成員無須對任何人士因下列情況而遭受的損失(不論
是直接或間接,并包括但不限于利潤或權益的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a)子基金、其任何服務提供者或匯豐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延遲或無法處理任何這些付款信
息或其他信息或通信,或履行有關其任何賬戶或向投資者提供任何服務的任何責任或
其他義務,而所有或部分原因是子基金、其任何服務提供者或匯豐集團任何其他成員
按其獨立全權裁量決定,根據(jù)所有上述這些法律、規(guī)定和要求采取其視為適當?shù)娜魏?
行動;或
(b)子基金、其服務提供者和匯豐集團其他成員根據(jù)本節(jié)行使的任何權利。
在若干情況下,子基金、其任何服務提供者或匯豐集團任何其他成員采取的行動可能妨礙或
延遲若干信息處理程序。因此,子基金、其服務提供者和匯豐集團其他成員不保證,當根據(jù)
本節(jié)采取任何行動期間,于其系統(tǒng)內所取得任何屬于這些行動處理對象的付款信息或其他信
息和通信于取得時為準確、現(xiàn)行或最新的信息。
為遵守任何適用的司法管轄區(qū)內旨在防止洗錢的規(guī)定,管理人、受托人、基金注冊登記機構
和其授權代表可要求潛在投資者提供證據(jù),以核對其身份和認購/申購款項來源。因此,管
理人、受托人、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和其授權代表均保留在其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要求這些信息
的權利,以便核實潛在投資者的身份和認購/申購款項來源。如潛在投資者延遲或無法出示
管理人、受托人、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和/或其授權代表要求的任何信息作核實之用,管理
人、受托人、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和/或其授權代表均可拒絕接受任何認購/申購申請,而在該
情況下,所收到的任何款項將不計任何利息退還至原先扣款的賬戶。如提出贖回申請的份額
持有人延遲或無法出示管理人、受托人、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和/或其授權代表要求的任何信
息,管理人、受托人、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和其授權代表均可拒絕處理任何贖回申請或延遲支
付贖回款項。管理人、受托人、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和其授權代表無須就任何潛在投資者或份
額持有人(視情況而定)因被拒絕任何認購/申購或贖回申請或延遲認購/申購或支付贖回款項
而遭受的任何損失而向潛在投資者或份額持有人(視情況而定)承擔責任。
收費和開支
在適用情況下,就子基金和其份額類別(如適用)的投資管理、收益分配和所需運營服務產生
收費和開支。
收費和開支分為三種:
1.認購費/申購費和轉換費
2.經(jīng)常性開支
3.其他收費。
認購費/申購費和轉換費
管理人(或其認可的銷售機構)有權從認購金額/申購金額中扣除認購費/申購費,并根據(jù)凈認
購金額/凈申購金額(即認購金額/申購金額減去認購費/申購費)發(fā)行份額。管理人現(xiàn)時收取以
下認購費/申購費:
子基金占認購金額/申購金額的百分比
股票基金不超過4.50%
適用于:
?匯豐亞太股票(日本除外)專注波幅基金
?匯豐蛻變亞洲股票基金
?匯豐美國動態(tài)機遇股票基金
債券基金不超過3.00%
適用于:
?匯豐亞洲高入息債券基金
?匯豐全方位中國債券基金
多元資產基金不超過3.00%
適用于:
?匯豐中國多元資產入息基金
?匯豐歐洲多元資產入息基金
?匯豐亞洲多元資產高入息基金
?匯豐環(huán)球可持續(xù)多元資產入息基金
?匯豐環(huán)球多元化實際回報基金
?匯豐印度多元入息基金
?匯豐退休歲月多元資產基金
根據(jù)信托契約,認購費/申購費的比率最高不超過(i)認購價/申購價或(ii)認購金額/申購金額的
6%。
目前,管理人并無保留認購費/申購費,并已與其認可的銷售機構分享認購費/申購費,而認
可的銷售機構將保留全部認購費/申購費。
根據(jù)信托契約,管理人可收取不超過每份額贖回價3.0%的贖回費用?,F(xiàn)時并無贖回費用。
根據(jù)信托契約,管理人可收取不超過新類別的申購價的2.0%的轉換費(相當于轉出總金額的
1.96%)?,F(xiàn)時,轉換費最高不超過轉出總金額的1.0%。目前,管理人并無保留轉換費,并已
與其認可的銷售機構分享轉換費,而認可的銷售機構將保留全部轉換費。
經(jīng)常性開支
經(jīng)常性開支包括:
?管理費
?受托人費用
?其他經(jīng)常性開支
?投資于相關基金份額或權益單位的成本
?攤銷成立成本
?貨幣對沖操作費用
經(jīng)常性開支可能隨時間而變化。香港零售投資者可從相關子基金的產品資料概要查詢目前可
供選擇的類別清單和經(jīng)常性開支數(shù)據(jù)(按相關產品資料概要所披露的基準計算)。
管理費
各子基金和其份額類別的現(xiàn)行管理費于“附錄一-子基金的詳情”一節(jié)披露,并以占某類別
資產凈值的年度百分比列示。管理費于每個估值日計提并按月支付。
目前,管理人并無收取業(yè)績表現(xiàn)費。
如果調高現(xiàn)行管理費水平(不超過最高水平,即占份額類別資產凈值的2.5%(年率)),管理人
將提前一個月向份額持有人發(fā)出事先通知。
管理人可將其作為子基金管理人有權保留的費用與任何銷售或以其他方式促成認購/申購子
基金的人士分享。
受托人費用
各子基金的現(xiàn)行受托人費用于“附錄一-子基金的詳情”一節(jié)披露,并以占子基金的資產凈
值的年度百分比列示。受托人費用于每個估值日計提并按月支付。
如果調高受托人費用現(xiàn)行水平(不超過最高水平,即占子基金資產凈值的2.5%(年率)),受托
人將提前一個月向份額持有人發(fā)出事先通知。
此外,受托人也有權收取不同的交易和處理費用,并就其在履行職務時所合理產生的所有墊
付開支(包括過戶代理費用、次保管費用和開支)獲得補償。
其他經(jīng)常性開支
每一子基金將須承擔下列費用:
a.受托人、保管人或次保管人的交易費用和委托代表費用和開支、收款費用和開支、保險
和證券費用;
b.審計師和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費用和開支;
c.受托人就對子基金的資產或其任何部分進行估值、計算子基金的份額的申購價/贖回價和
準備財務報表所收取的費用;
d.管理人和/或受托人所產生的有關子基金的所有法律和專業(yè)費用和收費(包括法律顧問的
費用和收費,以及就任何有關子基金的任何目的而展開法律程序或向任何法院提出申請
而產生的費用和收費),以及其他專業(yè)費用和收費(包括對從子基金中支付的稅務責任或
向子基金支付的稅款補償做出同意和/或抗辯,或編制或發(fā)行有關子基金或子基金的任何
收入、收益、開支、資產和/或負債的任何賬目、報表或報告所產生的任何專業(yè)費用和收
費,或使用基準的任何成本或評級機構收取的費用);
e.完全和純粹由受托人在履行其職務時所產生的開支;
f.擬備信托契約的補充契約的開支或其附帶開支;
g.召開份額持有人大會并向份額持有人發(fā)出通知的開支;
h.為子基金份額于任何證券交易所或由管理人挑選并獲受托人認可的交易所取得和保持上
市和/或取得和保持子基金的任何認可或批準,或為遵守任何有關上市、認可或批準的承
諾或就有關上市、認可或批準訂立的協(xié)議,或監(jiān)管有關上市、認可或批準的任何規(guī)則的
費用和開支;和
i.在不損害上述規(guī)則的一般性的情況下,公布子基金份額的申購價和贖回價所產生的所有
費用、根據(jù)信托契約的條文擬備、印刷和分發(fā)所有報表、賬目和報告的所有費用(包括審
計師費用和受托人費用)、擬備和印刷任何銷售文件的開支,以及任何其他管理人在咨詢
受托人后認為因遵守或涉及任何法律或規(guī)定或任何政府或其他監(jiān)管機構的指令(不論具法
律效力與否)的任何變更或推行,或因遵守與單位信托基金有關的任何守則的條文所產生
的開支。
投資于相關基金份額或權益單位的成本
子基金持有相關基金份額或權益單位產生有關的成本包括其經(jīng)常性開支和任何一次性成本
(如在適用規(guī)定下獲準許)。
這些成本的付款將在適用規(guī)定所準許下按照各特定相關基金于其說明書闡述的付款時間表進
行。
倘若子基金于所有相關基金的總投資少于子基金進行投資的資產凈值的20%,則投資于相關
基金的份額或權益單位的成本可能未列于已公布的子基金的經(jīng)常性開支數(shù)據(jù)。
攤銷成立成本
除非管理人獲得受托人批準后另行決定,否則成立子基金的成本可在子基金自首個估值日起
計的前五個財政年度內攤銷。
如果子基金在開支全部攤銷前清算,則這些未攤銷金額將在子基金終止前由子基金承擔。
截至本基金說明書公布之日,以下成立成本尚未全部攤銷:
子基金估算成立成本
匯豐亞洲多元資產高入息基金90,000美元
匯豐蛻變亞洲股票基金60,000美元
匯豐環(huán)球可持續(xù)多元資產入息基金60,000美元
匯豐環(huán)球多元化實際回報基金37,000美元
匯豐印度多元入息基金46,000美元
匯豐退休歲月多元資產基金49,000美元
匯豐美國動態(tài)機遇股票基金49,000美元
請注意,上述有關攤銷成立開支的政策,并無嚴格依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
準則”),該準則要求成立開支在產生時支出。管理人認為,對初次投資者而言,以攤銷處
理比在產生時支出整筆款項更為公平,并且認為偏離該準則的要求不會對子基金的整體財務
報表構成重大影響。
貨幣對沖操作費用
管理人將就貨幣對沖份額類別收取與管理對沖有關的費用,最高不超過相關類別的資產凈值
的0.10%(年率)。這并不包括訂立對沖合約時產生的交易成本。
其他收費和開支
其他收費和開支可能未列于已公布的經(jīng)常性開支數(shù)據(jù)內,但由本基金或相關子基金承擔。包
括:
a.所有印花稅和其他征費、稅項和政府收費(包括預扣稅和資本利得稅);
b.經(jīng)紀費用、傭金、匯兌費用和傭金、銀行收費、過戶費和開支、登記費用和開支和任
何其他應就購入、持有和變現(xiàn)任何投資或其他財產或任何現(xiàn)金、存款或貸款支付的費
用、收費或開支(包括申索或收取與其有關的收入或其他權利,并包括受托人或管理人
或任何關聯(lián)方在提供服務或進行交易時所收取或產生的任何費用或開支);
c.就持有金融衍生品產生的成本,例如追加保證金、掉期交易產生的成本;和
d.管理人或任何關聯(lián)方就下達交易訂單所得的商品或服務價值(例如非金錢傭金或類似
安排)。
稅務
下文的稅務聲明以本基金收到的有關司法管轄區(qū)截至本基金說明書公布之日有效的法律和慣
例的意見為基礎。投資者也應留意稅務水平和基準可能改變,而任何稅務減免的價值根據(jù)納
稅人的個別情況而有所不同。
份額持有人稅項和份額持有人稅項披露
投資者應就有關購入、持有、贖回、轉換或出售份額而根據(jù)其相關司法管轄區(qū)的相關法律所
導致的后果(包括稅務后果和任何外匯管制規(guī)定),咨詢專業(yè)顧問的意見。這些后果(包括投資
者可否享有稅務減免和有關價值)會因應投資者的公民身份、居住、居籍或注冊成立所在國家
或地區(qū)的法律和慣例,以及個人情況而改變。
香港
根據(jù)現(xiàn)行香港法律和慣例:
a)香港份額持有人將無須就子基金的收益分配/支付或其他收益付款,或因出售、贖回
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子基金份額所產生的任何收益而繳納任何稅項,但如果這些交易構
成在香港進行的貿易、專業(yè)或業(yè)務的一部分,以及有關收益來源于香港且不屬資本性
質,則可能需要繳納香港利得稅。確定收益來源及將收益分類為收入或資本將取決于
份額持有人的特定事實及情況。
b)份額持有人無須就發(fā)行份額、贖回份額、或通過注銷份額而出售或轉讓份額、或通過
向管理人出售或轉讓份額(后由管理人于其后兩個月內轉售該等份額)而繳納香港印花
稅。份額持有人進行其他類型的份額出售或購買或轉讓,應當按對價或市值(兩者的
較高者)的0.1%繳納香港印花稅(由買方和賣方各自承擔)。此外,除非經(jīng)明確豁免,份
額轉讓文書目前應付5.00港元的固定稅款。
向份額持有人支付
在就任何份額做出任何收益分配或其他支付前,受托人和/或管理人可根據(jù)香港或其他地區(qū)
的任何適用法律或任何適用規(guī)定、指令或指引,或與任何稅務或財政機關(不論在香港或香
港以外)訂立的任何協(xié)議而根據(jù)任何適用法律須要或有權就任何收入、利息或或其他稅項、
收費或評稅而做出任何這些扣除或預扣稅(如有)。在此情況下,管理人和/或受托人在做出有
關扣除或預扣時應按誠信和合理的原則行事。
受托人和管理人也可從任何做出的收益分配/支付中扣除其應繳納的任何印花稅或其他政府
稅項、收費或評稅。
自動交換信息
自動交換信息(“AEOI”)是一個包括國家(或地區(qū))與國家(或地區(qū))之間為提高稅務透明度而
互相交換信息的多份政府間協(xié)議和多邊協(xié)議的術語。
投資者應就其自身情況向其稅務顧問咨詢有關AEOI要求的意見。尤其是,如果投資者通過
中介機構持有其份額,應確認這些中介機構是否符合AEOI。
海外賬戶稅收合規(guī)法案(ForeignAccount Tax ComplianceAct)
美國海外賬戶稅收合規(guī)法案(ForeignAccountTaxComplianceAct)(“FATCA”)規(guī)定非美國(外
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須向美國機關匯報若干投資者信息。根據(jù)《美國國內稅收
法》第1471至1474條,如果外國金融機構不遵守FATCA,則可能就向外國金融機構做出的若
干支付征收30%的預扣稅。目前,此項預扣稅只適用于構成來源于美國的利息、股息和其他
類別收入(例如由美國公司支付的股息)的付款。
香港已與美國簽署“版本二”的政府間協(xié)議(“政府間協(xié)議”),而本基金和子基金擬遵守政
府間協(xié)議的條款和當?shù)貙嵤┑囊?guī)定。
由于香港與美國之間已簽署政府間協(xié)議,在香港遵守外國金融機構協(xié)議的外國金融機構(例
如本基金和子基金)(i)將一般無須繳納上述30%預扣稅;和(ii)將無須對向未同意賬戶(即其持
有人并不同意向美國國家稅務局做出FATCA申報和披露的賬戶)做出的付款預扣稅款或關閉
這些未同意賬戶(條件為已向美國國家稅務局申報有關這些未同意賬戶持有人的信息)。
截至本基金說明書公布之日,本基金和子基金被視為與美國簽署的版本二政府間協(xié)議項下的
“非申報政府間協(xié)議外國金融機構”。這意味著管理人將擔任“FATCA保薦實體”,并代表
本基金和子基金履行FATCA責任。
共同申報準則
香港的《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稅務條例》”)連同其后任何立法修訂為在香港實施
經(jīng)合組織自動交換金融賬戶信息-共同申報準則(“共同申報準則”)訂立法律框架。
香港所施行的共同申報準則規(guī)定本基金和子基金須(其中包括)(i)向香港稅務局登記為“申報
金融機構”的身份;(ii)對其賬戶(即投資者賬戶)進行盡職審查,以識別任何這些賬戶是否被
視為共同申報準則所指的“應申報賬戶”;和(iii)向香港稅務局報告這些應申報賬戶的若干
賬戶及稅務信息。廣義上,共同申報準則預期香港金融機構應報告:(i)屬于應申報司法管轄
區(qū)的稅收居民的個人或實體;和(ii)由屬于應申報司法管轄區(qū)的稅收居民的個人控制的若干
實體。根據(jù)該條例,可能向香港稅務局報告的投資者詳情包括(但不限于)其姓名、地址、所
在司法管轄區(qū)、稅務識別號碼、出生日期和出生地、賬戶號碼、賬戶結余/價值、收益分配
和出售/贖回款項,而有關信息隨后與稅務居住地所在的相關司法管轄區(qū)的稅務機關交換。
投資者同意向管理人提供任何金融或賬戶信息或文件,以使管理人能夠遵守根據(jù)監(jiān)管要求
(包括FATCA和AEOI立法)管理人應履行的要求和義務。在管理人要求的情況下,投資者特此
同意向任何當?shù)鼗蚓惩獗O(jiān)管或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披露及報告任何稅務相關信息,前提
是向該等人士或監(jiān)管機關提供該等信息是確保本基金的管理人遵守其在監(jiān)管要求(包括
FATCA和AEOI立法)下的義務或為避免承擔預扣稅或監(jiān)管要求(包括FATCA和AEOI立法)下的
其他責任所必須的。經(jīng)管理人要求,投資者特此同意從“主要持有人”或“控制人”處取得
書面豁免或同意,并且將該等同意提供給管理人,以允許管理人根據(jù)監(jiān)管要求(包括FATCA
和AEOI立法)向任何當?shù)鼗蚓惩舛悇諜C關披露及報告相關信息。“主要持有人”和“控制
人”應具有當?shù)鼗蚓惩舛愂辗?、監(jiān)管指引或政府間合作協(xié)議所界定的含義。未能按要求提
供所需信息、未能按要求就稅務信息披露取得豁免或同意、提供的信息在任何形式上具有誤
導性和/或未能按要求取得主要持有人或控制人的豁免或同意的潛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i)
管理人有權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以遵守當?shù)鼗蚓惩舛悇請蟾媪x務及監(jiān)管要求(包括FATCA和
AEOI立法);(ii)管理人可以在向投資者的賬戶支付的某些款項中預扣一定數(shù)額,該等數(shù)額應
足以負擔管理人因投資者(直接或間接)的陳述、作為或不作為而產生或遭受的任何責任、成
本、開支、稅項、預扣款項或扣減款項;(iii)管理人有權向適當?shù)亩悇諜C關支付相關稅款;
(iv)管理人有權拒絕提供某些服務;及(v)管理人有權在適用法律和本基金及子基金的組成文
件允許的范圍內強制贖回或提取有關投資者的份額。管理人應始終遵守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并
應按誠信原則基于正當理由行事。如先前提供的稅務信息發(fā)生任何變化,投資者同意通知管
理人或回復管理人的任何要求。
本基金/子基金稅項
香港
在子基金獲得香港證監(jiān)會根據(jù)《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04條認可的期間內,根據(jù)現(xiàn)行香港法
律和慣例,預計子基金將無須就其任何認可活動繳納香港利得稅。
印度
1961年《所得稅法》(“ITA”)引入《反避稅總則》(“GAAR”),自2017年4月1日起
生效。根據(jù)GAAR,印度稅務機關有權對符合“禁止的規(guī)避安排”(“IAA”)的任何安排
重新定性或不予承認。這指的是一項主要目的在于為獲得“稅收優(yōu)惠”(即減少或避免根據(jù)
ITA應付的稅款),以及(其中包括)全部或部分“缺乏”或“被視為缺乏”商業(yè)實質的安
排。所得稅規(guī)則進一步澄清外國投資組合投資者投資于印度市場證券并利用避免雙重征稅協(xié)
議(“DTAA”)項下的任何利益可能屬于GAAR的管轄范圍。因此,存在印度稅務機關可
能通過援引GAAR的條文,拒絕根據(jù)DTAA的條文申請的稅務豁免或減免的風險。所得稅規(guī)
則亦規(guī)定,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作出的投資將獲得不適用GAAR的保障。
中國內地
根據(jù)中國內地企業(yè)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法,如果子基金被視為中國內地稅收居民,將須
就其全球應納稅收入按25%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如果子基金被視為在中國內地設有常設機構
(“常設機構”)的非中國內地稅收居民,則歸屬于該常設機構的利潤將須按25%繳納企業(yè)所
得稅。如果本基金/子基金為非中國內地居民,而且在中國內地沒有常設機構,則本基金/子
基金從中國內地證券投資而產生的中國內地來源收入,一般須在中國內地按10%預扣中國內
地企業(yè)所得稅,但是根據(jù)具體稅務通知或相關稅務條約獲得豁免或減少則除外。
就中國內地企業(yè)所得稅而言,管理人擬按子基金(和QFI持有人(如適用))不是中國內地稅收居
民企業(yè)和在中國內地沒有成立常設機構的方式管理子基金(和QFI持有人(如適用))的事務,但
此不能保證。就子基金所投資的中國內地證券而向QFI持有人(如適用)征收的任何中國內地
企業(yè)所得稅,將轉嫁至子基金,而子基金的資產價值將因而減少。
有關中國內地證券投資的稅務披露,請參閱下文“有關子基金資產的稅項”一節(jié)下“中國內
地”分節(jié)。
有關子基金資產的稅項
在許多市場,子基金作為一只境外投資基金,就其在這些市場變現(xiàn)其持有的股份和證券所得
的投資回報,可能須繳納這些市場有關機關對相關的收入和收益所征收的、不予退回的稅
項、征稅、關稅或費用(通過預扣或直接評稅的方式)。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子基金將根據(jù)
有關的雙重征稅協(xié)定和有關國家/地區(qū)的當?shù)胤商岢錾陥螅瑥亩档偷胤秸鞫悓ν顿Y回報
的影響,并為其份額持有人取得最佳回報。這些申報將根據(jù)對這些申報有效性的理解(基于
由本基金/子基金的存托機構、外部顧問和其他來源就有關國家/地區(qū)稅務機構解釋和引用有
關法律條文所提供的信息)而提出。
管理人聽取稅務意見后可酌情決定與受托人做出安排,以就子基金的投資所涉及的潛在稅務
責任做出稅務準備,從而滿足子基金的稅務責任。
投資者應注意,任何稅務準備金(如有做出)可能多于或不足以滿足子基金做出投資所產生的
實際稅務責任。倘若根據(jù)稅務意見確信無需做出部分稅務準備金,則管理人將與受托人做出
安排,把這些準備金撥回給子基金,構成子基金資產的一部分。另一方面,稅項準備金如低
于子基金所產生或預計產生的稅務負擔,不足部分應從子基金的資產中扣除,這將會對子基
金的資產凈值造成不利影響。有關子基金投資于中國內地相關證券(如有)的稅務準備金政策
的詳情,請參閱本節(jié)“稅務準備金-中國內地企業(yè)所得稅和增值稅”分節(jié)。
任何稅務準備金(如做出)將于扣除或回撥該準備金時在子基金的資產凈值中反映,因此只會
影響在扣除或回撥該準備金時子基金的份額。在扣除該準備金時已贖回的份額不會因稅務準
備金不足而受到影響。同樣地,這些份額和已做出贖回的份額持有人也不會因任何回撥額外
的稅務準備金而得益。
視投資者認購/申購和/或贖回子基金份額時的最終稅務結果而定,投資者有可能因而得益或
遭受損失。投資者應注意,如份額持有人在任何額外稅務準備金被回撥前已贖回其于子基金
的份額,則份額持有人無權以任何方式要求得到已回撥給子基金的稅務準備金或預扣款項的
任何部分,有關金額將于子基金的份額價值中反映。
根據(jù)于該日期的稅務法律和慣例,子基金將盡合理努力尋求獲得特別的稅務待遇并記錄稅
項。如果子基金注冊、推介和投資所在任何國家/地區(qū)的稅務法律或慣例有任何變動,可能
影響子基金于受影響國家/地區(qū)的投資價值。尤其是,如果某特定國家/地區(qū)的立法或稅務機
構對稅務法律或慣例做出具有追溯效力的修改,這可能導致受影響子基金的現(xiàn)有份額持有人
產生虧損。本基金/子基金并不就于某特定市場持有投資的回報的稅務狀況提供任何保證,
也不就某特定市場或國家/地區(qū)的追溯性評稅風險提供任何保證。有關風險尤其與子基金投
資于新興市場(例如中國內地)特別相關。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應參考“新興和發(fā)展較不成熟
市場證券風險”、“中國內地稅務風險”和下文與中國內地相關的一節(jié)。
中國內地
通過投資于在中國內地或中國內地以外發(fā)行的中國A股、B股、H股、銀行存款和以人民幣計
價的固定收益證券(包括企業(yè)和政府債券),以及等同上述的投資工具(如CAAP和投資于上述
投資工具的QFI相關基金)(“中國內地證券”),子基金可能須繳納中國內地征收的稅項。
企業(yè)所得稅
如子基金為在中國內地沒有常設機構的非中國內地居民(即境外投資者),則來自于中國內地
證券投資的中國內地來源收入一般將須被征收10%的預扣中國內地企業(yè)所得稅,但是根據(jù)特
別稅務通知或相關稅務條約獲得豁免或減征的除外。
銀行存款
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內地的銀行存款中獲得的利息須通過預扣的形式繳納10%的中國內地企業(yè)
所得稅。經(jīng)中國內地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可能根據(jù)適用的稅務條約減征該等稅款。
固定收益投資
8 9
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內地非政府債券的債務證券(包括由被視為中國內地稅收居民的境外企業(yè)
發(fā)行的中國內地債務證券)中獲得的利息須通過預扣的形式繳納10%的中國內地企業(yè)所得稅,
除非經(jīng)中國內地主管稅務機關同意,根據(jù)適用的稅務條約降低該等稅率。
2018年11月,財政部(“財政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聯(lián)合
發(fā)布財稅[2018]108號文(“108號文”),規(guī)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免稅
期”),對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于中國內地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免征中國內地企業(yè)
所得稅。根據(jù)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于2021年11月發(fā)布的公告第34號(“34號公告”),免稅
期已進一步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該等豁免不適用于境外機構投資者在中國內地設立常設
機構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有關子基金從中國內地債務證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所適用的企業(yè)所得
稅目前仍缺乏明確指引,特別是于2018年11月7日前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須繳納企業(yè)所得
稅,以及108號文及34號公告規(guī)定的免稅期屆滿后是否會延期尚不明確。
8從政府債券中獲得的利息通常免征中國內地企業(yè)所得稅。政府債券僅指中國內地財政部發(fā)行的政府債券,或
于2009年或以后經(jīng)國務院批準發(fā)行的地方政府債券。
9如果公司在中國內地注冊成立或在中國內地進行實際管理,則被視為中國內地稅收居民企業(yè)?!皩嶋H管理”
指對公司的經(jīng)營、業(yè)務、人士、會計和資產進行整體管理和控制。
沒有具體規(guī)則監(jiān)管境外投資者自買賣中國內地債務證券所得資本收益產生的中國內地企業(yè)所
得稅。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目前的解釋和專業(yè)稅務意見,管理人不擬就子基金因處置中國內地
債務證券所得的資本收益的任何中國內地企業(yè)所得稅提取準備金。
鑒于有關買賣中國內地債務證券所得資本收益的企業(yè)所得稅處理存在不確定性,管理人保留
權利,可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的新發(fā)展和解釋(聽取專業(yè)稅務意見后),就這些收益或收入提取企業(yè)
所得稅準備金,并為子基金預扣有關稅款,以滿足子基金可能須就買賣中國內地債務證券所
得資本收益承擔的稅務責任。
權益性投資
就權益性投資(例如中國A股)而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證監(jiān)會已于2014年頒布通
知,以明確相關企業(yè)所得稅的責任:
(i)根據(jù)《關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國境內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暫免征收企
業(yè)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自2014年11月17日起,QFII和RQFII于轉讓中國內地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
所得的收益,應暫免征收企業(yè)所得稅;和
?應根據(jù)稅法就QFII和RQFII于2014年11月17日前取得的這些收益征收企業(yè)所得
稅。
上述通知適用于在中國內地并未設有任何機構或營業(yè)地點的QFII和RQFII或其收入與
其中國內地機構或營業(yè)地點并無實際關系的QFII和RQFII。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yè)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
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QFII取得來源于中國內地的股息須繳納10%
的企業(yè)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應由支付相關股息的企業(yè)代扣代繳。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企業(yè)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業(yè)所
得稅問題的批復》,在中國內地及中國內地以外公開發(fā)行、上市股票(A股、B股和海
外股)的中國內地居民企業(yè),在向非居民企業(yè)股東派發(fā)2008年及以后股息時,應按10%
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
(ii)根據(jù)《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lián)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關于深港
股票市場交易互聯(lián)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就通過互聯(lián)互通機制交易而
言:
?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yè)投資者)投資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國A股取得
的轉讓差價所得,應暫免征收企業(yè)所得稅;和
?香港市場企業(yè)投資者須就中國A股的股息按10%稅率繳稅,有關稅項將由相關上市
公司代扣并支付予相關中國內地稅務機構。
增值稅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于2016年3月23日聯(lián)合頒布《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
通知》(“36號文”),以全面實施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營改增”)。36號文于2016年5月1日
生效,并正式將金融服務行業(yè)由繳納營業(yè)稅改為繳納增值稅。繼頒布36號文后,財政部及國
家稅務總局頒布多份補充通知,包括財稅[2016]140號文、財稅[2017]2號文及財稅[2017]56號
文,明確規(guī)定資產管理產品的增值稅處理。
利息收入
根據(jù)咨詢稅務意見時所獲得的有關稅務法規(guī)及通知的解釋,自2016年5月1日起,子基金來自
中國內地稅收居民公司所發(fā)行的中國內地非政府債券及境外債券(“相關債券”)的票息,應
繳納增值稅(6%)加地方附加費(如適用)。
108號文規(guī)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于中國內地
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免征中國內地增值稅。根據(jù)34號公告,免稅期已進一步延長至
2025年12月31日。該等豁免不適用于境外機構投資者在中國內地設立的常設機構所取得的利
息收入。
有關子基金從中國內地債務證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所適用的增值稅目前仍缺乏明確指引,特別
是于2018年11月7日前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須繳納增值稅,以及108號文及34號公告規(guī)定的免
稅期屆滿后是否會延期尚不明確。
來自中國內地的銀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免征中國內地增值稅。
股息或利潤
來自權益性投資的股息或利潤分配免征中國內地增值稅。
資本收益
根據(jù)36號文,除非獲得特別豁免,否則買賣中國內地有價證券所變現(xiàn)的收益一般須繳納增值
稅(6%)加附加費(如適用)。36號文規(guī)定,QFII源自買賣中國內地證券的收益免征增值稅。根
據(jù)財稅[2016]70號文(為36號文的補充通知),獲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從投資
銀行間本幣市場所變現(xiàn)的收益和RQFII自買賣中國內地證券所得收益將免征增值稅。此外,
根據(jù)36號文及財稅[2016]127號文(關于深港通的稅收政策通知),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yè)和
個人投資者)通過互聯(lián)互通機制買賣中國A股所得的收益應免征增值稅。
附加費(如適用)
倘若應就利息和/或資本收益支付增值稅,除了須支付6%的增值稅外,可能還須繳納附加費
(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和地方教育附加費)。部分地區(qū)也可能收取其他征費。
印花稅
根據(jù)中國內地法律,印花稅一般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列出的所有應
納稅文件的書立和領受。中國A股和B股的轉讓人須按0.1%(已自2023年8月28日起下調至
0.05%)支付印花稅。
根據(jù)《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lián)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香港市場投資者通
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lián)互通機制買賣、繼承、贈與中國A股,按照中國內地現(xiàn)行稅制規(guī)定
繳納印花稅。相同規(guī)則適用于通過深港通交易的香港市場投資者。此外,財稅[2016]127號
文規(guī)定,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互聯(lián)互通機制參與股票擔保賣空涉及的股票借入及歸還,暫免
征收印花稅。
稅務準備金–中國內地企業(yè)所得稅和增值稅
鑒于上述情況,管理人在咨詢專業(yè)稅務意見后決定:
?子基金將就其投資于中國內地稅收居民企業(yè)所發(fā)行的債務證券所得利息((i)免稅期內
投資于中國內地債券獲得的利息及(ii)來源于中國內地的政府債券及地方政府債券的
利息除外)提取10%的企業(yè)所得稅準備金(如果未進行源泉扣繳,或并非由債券發(fā)行人
承擔);
?子基金不會就來自處置或投資中國內地債務證券所得的已變現(xiàn)或未變現(xiàn)資本收益預扣
任何款項;
?由于企業(yè)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子基金不會就來自中國內地的銀行存款所得利息預扣
任何款項作為企業(yè)所得稅準備金;
?子基金將不會就其對CAAP的投資所得的已變現(xiàn)或未變現(xiàn)的收益預扣(或將不會要求
CAAP發(fā)行人預扣)任何金額作為稅務準備金;
?子基金將不會就通過互聯(lián)互通機制投資于中國A股所得的已變現(xiàn)或未變現(xiàn)的收益預扣
任何金額作為稅務準備金;和
?子基金將從相關債券投資收取的利息中按6%加附加費(如適用)提取增值稅準備金,但
前提是該增值稅并非由債券發(fā)行人承擔(但(i)于免稅期內從中國內地債券的投資獲得
的利息及(ii)來源于中國內地政府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的利息除外)。
管理人可根據(jù)專業(yè)稅務意見酌情與受托人作出安排,不時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的新發(fā)展和解釋,更
改與子基金在中國內地的投資有關的潛在中國內地稅務責任提取的稅務準備金,以承擔子基
金就上述任何中國內地稅項、收費和征稅所產生的稅務責任。
中國內地的現(xiàn)行稅務法律、規(guī)則、法規(guī)和慣例及/或有關的現(xiàn)行解釋或理解有可能會于日后
有所更改(可能具有追溯效力)。這些更改可能影響子基金的稅務準備金政策和稅務狀況,并
可能對子基金的資產凈值造成實質不利影響,因此導致投資者遭受重大損失。投資者應就其
于子基金的投資咨詢有關其中國內地稅務狀況的稅務意見。
投資者應參閱標題為“子基金的特定風險”一節(jié)中“中國內地市場風險”的風險因素,以進
一步了解有關中國內地稅務的風險披露。
附錄一–子基金的詳情
匯豐亞洲多元資產高入息基金
投資顧問
匯豐環(huán)球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次投資顧問

基礎貨幣
美元
投資目標、政策和策略
投資目標
子基金旨在通過投資于由與亞太地區(qū)有關的股票、固定收益證券、貨幣市場和現(xiàn)金工具及其
他工具組成的多元化投資組合,以提供收入。
投資政策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子基金至少70%的資產凈值將(直接和/或間接通過金融衍生品和/或于相
關基金的投資)投資于與亞太地區(qū)有關的股票(包括REITs)及相當于股票的證券(包括但不限于
美國存托憑證、全球存托憑證及為市場進入或投資復制目的而使用的金融衍生品)、固定收
益證券、貨幣市場和現(xiàn)金工具及其他工具,例如可轉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商業(yè)
票據(jù)及抵押支持證券。子基金可將其剩余資產凈值投資于與上述投資標的類似但與亞太地區(qū)
無關的資產。
子基金就貨幣投資無明確限制,并將投資于亞太地區(qū)貨幣及其他新興和發(fā)達市場的貨幣。
子基金投資于在亞太地區(qū)注冊成立、立足于亞太地區(qū)或在亞太地區(qū)經(jīng)營其大部分業(yè)務活動的
公司的股票及相當于股票的證券。子基金通常投資于不同市值的公司,沒有任何市值限制。
子基金可(a)通過互聯(lián)互通機制直接投資于中國A股;(b)通過CAAP間接投資于中國A股;
和/或(c)直接在中國內地證券交易所投資于中國B股,以投資于中國內地股票市場。投資于
CAAP時,子基金投資于由任何單一CAAP發(fā)行人發(fā)行的CAAP不超過其資產凈值的10%。
子基金亦可投資于在中國內地以外的交易所上市或在中國內地以外交易但在中國內地經(jīng)營其
大部分業(yè)務活動或與中國內地有關的公司的股份及證券(例如在香港聯(lián)合交易所上市的H股、
在美國上市或交易的美國存托憑證等)。
子基金投資于上市/非上市REITs的比例,低于其資產凈值的30%。
子基金投資于由在亞太地區(qū)注冊成立、立足于亞太地區(qū)或在亞太地區(qū)經(jīng)營其大部分業(yè)務活動
的公司所發(fā)行的,或由亞太地區(qū)政府、政府機構或超國家組織所發(fā)行或擔保的投資級別、非
投資級別及未獲評級的固定收益證券(例如債券)及其他類似證券。
子基金并未對其可能持有的證券設置明確的最低信用評級限制。投資級別固定收益證券指獲
得穆迪、標準普爾或任何其他國際公認信用評級機構給予至少Baa3/BBB-級別。
于下列證券的總投資不超過子基金資產凈值的30%:
1.被評為低于投資級別(按上文界定);
2.被評為AA或以下(信用評級由中國內地信用評級機構指定/給予);或
3.未評級(即債券本身或其發(fā)行人并無信用評級)。
子基金可通過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方案和/或債券通投資于在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買賣的中
國內地債券。
子基金對中國內地證券(包括中國A股、CAAP、B股及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總投資,低于
其資產凈值的20%。
子基金投資于單一主權發(fā)行人(包括其政府、公共或地方機構)所發(fā)行和/或擔保并(被國際認
可的信用評級機構)評為非投資級別的證券的比例,不超過其資產凈值的10%。
為流動性目的,子基金投資于貨幣市場及現(xiàn)金工具的比例,不超過其資產凈值的30%。
子基金投資于具有虧損吸收特點的債務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可轉換證券;額外一級或二
級資本工具;具有完全虧損吸收特點的合資格工具;及若干高級非優(yōu)先債務)的比例,低于
其資產凈值的30%。子基金投資于或有可轉換證券的比例,不超過其資產凈值的10%,但預
計不會超過5%。
子基金投資于可轉換債券(不包括或有可轉換證券)的比例,低于其資產凈值的30%。
子基金投資于有抵押和/或證券化產品的比例,不超過其資產凈值的30%,例如資產支持證
券、資產支持商業(yè)票據(jù)及抵押支持證券。
受限于“基金限制”一節(jié)下的規(guī)定,子基金也可為投資目的及對沖目的投資于金融衍生品
(包括嵌入式金融衍生品)。
子基金投資于經(jīng)香港證監(jiān)會認可或屬于合資格計劃(“合資格計劃”的名單由香港證監(jiān)會不
時確定,包括但不限于在盧森堡、愛爾蘭及英國注冊的計劃)(無論是否經(jīng)香港證監(jiān)會認可)的
相關基金的份額或權益單位,不超過其資產凈值的30%。子基金投資于未經(jīng)香港證監(jiān)會認可
的非合資格計劃,不超過其資產凈值的10%。除非并無合適的基金,子基金將投資于由匯豐
保薦和/或管理的相關基金。
子基金投資于可能為投資目的廣泛使用金融衍生品的相關基金的比例,低于其資產凈值的
20%。
子基金可主要通過交易所交易商品證券、相關基金及/或金融衍生品(例如商品衍生品)將其最
多10%的資產凈值投資于商品。子基金不會直接投資于商品。
子基金可將不超過其凈資產的29%進行證券借貸交易,但預計不會超過25%。
管理人不會就子基金進行回購交易或逆回購交易或類似場外交易。
投資策略
管理人的資產配置策略是就不同資產類別預測長期預期回報及考慮收入,并利用該等數(shù)據(jù)決
定子基金的資產配置,偏向于具有最佳收入及長期預期回報的資產。管理人利用長期波動性
及資產類別之間的相關性評估風險,然后使用該等數(shù)據(jù)預測任何資產配置的投資組合波動性,
以使配置符合子基金的風險承受能力。
管理人亦可利用金融衍生品來運用投資策略,以增強回報和/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賣出(出
售)與子基金持有的精選股票掛鉤的看漲期權(“看漲備兌期權”)或子基金所投資的股票指數(shù)
的看漲期權。
參考表現(xiàn)基準

認購
募集期
有關子基金份額類別的募集期及預計首個交易日(取決于募集期而定)的信息將于能夠提供時
載于子基金的產品資料概要。倘若投資者對該等信息有任何查詢,請聯(lián)絡管理人或其認可的
銷售機構。份額將按類別計價貨幣10.000元或管理人確定的其他價格發(fā)售。認購費可在投資
前從認購金額中扣除。有關認購費的進一步詳情載于“收費和開支”一節(jié)。
倘若于募集期內并無有關任何類別的認購申請,管理人可全權酌情決定于募集期結束后按其
全權酌情決定的以不同貨幣計價的價格發(fā)售該等份額類別。
倘若(a)募集期內募集資金少于5,000萬美元,或(b)管理人基于不利市場情況或其他原因認為
發(fā)行子基金并不符合投資者的商業(yè)利益或不可行,則管理人保留不發(fā)行任何份額的權利,并
將不遲于募集期結束后14個營業(yè)日將已收取的認購款項(不附帶利息并扣除管理人及受托人
所產生的墊付費用及收費后)退回給投資者。在此情況下,認購款項應通過電匯方式轉賬至
款項劃出的銀行賬戶(有關風險和開支由申請人承擔)或以管理人可能不時決定的其他方式退
回。子基金應被視為尚未發(fā)行。
如于募集期內認購份額,投資者應進一步參閱“認購/申購”一節(jié)詳載的相關申請及付款程
序。
管理費和受托人費用
份額類別A I Z
管理費(%) 1.25 0.625 0.00
受托人費用(%) 0.07 0.07 0.07
每一類別可能產生上表未披露的額外費用和開支。“收費和開支”一節(jié)載有進一步詳情。
適用風險
?“一般風險”一節(jié)充分描述了所有風險。
?“資產類別風險”一節(jié)的“固定收益工具風險”、“權益性投資風險”、“衍生品風
險”,以及“有關證券借貸交易的風險”及“擔保物管理及現(xiàn)金擔保再投資風險”分
節(jié)充分描述了所有風險。
?“子基金的特定風險”一節(jié)充分描述了以下風險:
o集中性風險
o新興和發(fā)展較不成熟市場證券風險
o投資策略風險:多元資產入息
o投資策略風險:賣出看漲備兌期權
o中國內地市場風險
o人民幣貨幣風險
o中國A股和B股的風險
o中國A股連接產品(“CAAP”)風險
o互聯(lián)互通機制風險
o與創(chuàng)業(yè)板和/或科技創(chuàng)新板有關的風險
o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風險
o可轉換債券風險
o “點心”債券風險
o城投債風險
o與投資于具有虧損吸收特點的債務工具相關的風險
o主權債務風險
o有抵押和/或證券化產品(例如資產支持證券和抵押支持證券)風險
o房地產風險
o商品風險
o與投資交易所交易商品證券相關的風險
適當性
管理人認為子基金是一只“非復雜”產品。子基金可能適合能夠承擔所涉及風險的投資者類
型,包括投資期限為中期至長期的零售投資者(取決于各投資者的個別情況而定)。
投資者應咨詢子基金經(jīng)授權的銷售機構,以決定子基金是否適合其個別情況。在做出投資決
定前,潛在投資者應審閱本基金說明書的全部內容。